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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按照綦编〔2012〕238号、綦编2015〕2号和綦编2016〕44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本区涉及交通发展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和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2、根据重庆市的总体布局及发展规划,拟订全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公路水运交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港口布局、岸线使用、枢纽站场、运力调整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3、综合平衡全区交通运力,构建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负责组织和协调公路、水运、铁路、公共客运等各种运输方式。

4、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行业管理;研究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客货运输、城乡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运输服务、机动车维修、营运机动车辆技术管理、机动车驾驶学校行业管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6、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区高速公路、地方公路、港口、码头、枢纽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加强养护和维护管理;监督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7、组织和监督全区公路路政、运政、海事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境内通航水域交通安全,负责全区境内通航水域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发证和防止污染、救助、危险品等水上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海损调查处理。

8、负责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和培训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区交通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交通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10、负责交通行业对外交流工作,参与对外交流合作。

11、负责全区交通行业有关规费征收管理;负责交通运输企业行业管理;负责区交委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

12、负责编制全区交通网线(含铁路、机场建设)和枢纽专项规划;协调推进全区铁路、民航项目建设;

13、负责乡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的管理,编制乡村公路建设、养护计划;负责乡村公路的统计、培训、水毁和地灾等相关工作;监督检查乡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14、承担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责任,负责交通行业宣传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按照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按照綦编〔2012〕238号、綦编〔2015〕2号和綦编〔2016〕44号文件,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安全法规科、综合规划科、建设养护管理科、铁路民航科、农村公路管理科。

(三)单位构成。按照綦编〔2012〕296号文件,所属二级事业单位5个。重庆市綦江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参公单位)、重庆市綦江区公路局、重庆市綦江区港航管理处、重庆市綦江区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参公单位)、重庆市綦江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33,378.49万元,支出总计133,378.4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333.84万元、增长137.99%,主要原因是交通三年行动专项资金大幅增加了。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5,290.9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1,103.88万元,增长112.76%,主要原因是交通三年行动专项资金大幅增加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229.51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61.42万元,占0.05%。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8,087.56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5,87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24.26万元,增长20.88%,主要原因是交通建设资金加大了投入。其中:基本支出6,276.28万元,占13.68%;项目支出39,603.31万元,占86.3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7,498.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409.57万元,增长383.70%,主要原因是交通建设项目部分未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款,市级转移支付资金滞留在区财政局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5,229.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148.77万元,增长113.07%。主要原因是交通三年行动专项资金大幅增加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946.42万元,增长607.6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市级转移的国省道改造资金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未纳入当年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933.04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765.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00.98万元,增长20.87%。主要原因是交通建设项目部分竣工验收工程款已及时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482.36万元,增长181.06%。主要原因是市级转移的国省道改造资金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未纳入当年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7,396.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461.98万元,增长387.30%,主要原因是交通建设项目部分未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款,市级转移支付资金滞留在区财政局。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86.08万元,占2.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8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在职离退人员变动带来的正常增长。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8.83万元,占0.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72万元,增长7.9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在职离退人员变动带来的正常增长。

3)节能环保支出71.00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下属运管处年中增加了对企业的费用补贴。

  4)城乡社区支出9,434.60万元,占20.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0.60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是市级转移支付的下属单位的各类营运补贴未纳入年初预算。

   5)交通运输支出34,378.15万元,占75.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959.82万元,增长534.48%,主要原因是市级转移的国省道改造资金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277.08万元,占0.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3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在职离退人员变动带来的正常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99.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73.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66万元,增长4.50%,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医疗费及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2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25万元,增长4.8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印刷费、邮电费增加,以及人员增加带来的公务交通补贴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5,485.00万元。本年收入51,82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352.89万元,增长394.89%,主要原因是市级转移支付的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本年支出6,34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32.11万元,下降39.46%,主要原因是交通建设项目大部分未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款,市级转移支付资金滞留在区财政局。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6.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33万元,下降32.1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43万元,下降11.0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54.0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执法单位购买执法用车、质量检测专用车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4.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下属执法单位购买执法用车、质量检测专用车等。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6.6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购置、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万元,下降20.0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41万元,下降14.0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6.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区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98万元,下降90.7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6.02万元,下降90.3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3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5辆;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82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2.87元,车均购置费18.00万元,车均维护费5.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95万元,增长34.78%,主要原因是一是市区各级主管部门加大了培训和学习力度,带来差旅费及培训费的增加等二是交通执法综合治理及公路建设大会战带来的运营成本的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7.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5.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537万元。对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53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情况不错,自评结果优秀,但也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地方。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已全面完成20个街镇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保障了公路的畅洁绿美,获沿线群众一致好评。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33万元,执行数为508.4万元,完成预算的4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区农村公路4817公里纳入养护范围,其中乡道396公里,村道4421公里,二是乡道、村道有人管护及巡查,路面平整、无大的坑凼,路面整洁,路肩整齐无垮塌,无堆积物,边沟畅通;涵洞进出口无杂草和堵塞;晴雨通畅;实现农村公路列养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基层养护工人小部分有消极情绪。。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及时检查验收,积极协调财政和街镇,确保日常养护资金及时划拨到位,保障养护工人的劳动报酬不拖欠。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单位:万元

项目资金名称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

行业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项目实施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项目实施期限

2018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1033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508.4039

其中:财政性资金

508.4039

其中:财政执行数

508.4039

其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

产出:全区农村公路4817公里纳入养护范围,其中乡道396公里,村道4421公里

全区农村公路4817公里纳入养护范围,其中乡道396公里,村道4421公里

100%

40%

40

效益:乡道、村道有人管护及巡查,路面平整、无大的坑凼,路面整洁,路肩整齐无垮塌,无堆积物,边沟畅通;涵洞进出口无杂草和堵塞;晴雨通畅;实现农村公路列养率100%

乡道、村道有人管护及巡查,路面平整、无大的坑凼,路面整洁,路肩整齐无垮塌,无堆积物,边沟畅通;涵洞进出口无杂草和堵塞;晴雨通畅;实现农村公路列养率100%

100%

30%

30

管理:开展好养护检查工作

开展好养护检查工作

100%

10%

10

满意度:获得群众对农村公路养护的认可

获得群众对农村公路养护的认可

99%

10%

9.9

资金执行率:1033

508.4039

49%

10%

0.49

90.39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未完成原因分析:
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基层养护工人小部分有消极情绪。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及时检查验收,积极协调财政和街镇,确保日常养护资金及时划拨到位,保障养护工人的劳动报酬不拖欠。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86008

2018年綦江区交通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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