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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43号)文件精神,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

1、办公室(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和统筹协调。负责机关值班、文秘、信息、机要、保密、会务、档案、地方志、人事、编制工作。负责财务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内控制度和绩效检查。负责机关意识形态和党的建设工作。拟订经信系统管理干部、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统战、群团、关心下一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本区援藏办公室工作。

2、产业发展科。拟订工业、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意见。牵头组织策划和储备产业发展项目。牵头统筹协调管理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及管理、创意产业发展。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长期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工作。研究分析智能终端与通信产业发展形势,推进智能终端与通信产业生态链发展。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会展活动。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3、经济运行科。负责拟定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运行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定期检查经济运行实效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对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的评价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工业重点企业运行调度,引导大中小型企业协同发展。负责重点工业品运输协调。组织实施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造业降成本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拟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内的企业扩建、技改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

4、招商融资科。负责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项目,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分析评估、洽谈、签约和服务。指导街镇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推动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合作交流与市场开拓。拟订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参与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工作。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牵头负责产融合作工作。

5、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拟定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改造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拟定相关污染控制政策。牵头负责节能环保产业工作。负责页岩气勘探开发利用的综合协调工作。

6、企业科(群众工作科)。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协调指导国有工业企业实施改革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学、商)会和中介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和群众工作。负责培育各类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编制微型企业发展规划及创业投资促进计划,指导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指导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7、行业管理科(煤炭管理科)。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乡镇煤矿的关闭工作。负责煤炭资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电煤储备工作。负责船舶建造、无线电、通信、醇基燃料、液化石油气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盐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工作,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和盐行业发展稳定。承担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工作。

8、安全综合科。负责指导本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电力、天然气(城市门站以内)、CNG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加气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天然气建设的矛盾协调工作。负责电力、天然气(城市门站以内)、船舶建造、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及其储存)、盐业、通信、CNG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醇基燃料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诉讼应诉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负责油气长输管线属地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中小企业发展指导中心、重庆市綦江区能源管理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军民融合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3,454.14万元,支出总计23,454.1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55.41万元,增长351.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增加了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3,19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21.06万元,增长418.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增加了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94.00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0.14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3,454.1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8,255.41万元,增长351.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增加了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324.39万元,占5.6%;项目支出22,129.75万元,占94.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454.1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255.41万元,增长351.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增加了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9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21.06万元,增长418.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增加了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70.90万元,增长285.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增加了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0.14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54.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19.30万元,增长356.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增加了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31.04万元,增长289.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增加了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1,890.77万元,占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50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减了产业发展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2.08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62万元,增长50.8%。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退休人员“中人”一次性补贴,清算了以前年度待遇。

3)卫生健康支出1,728.99万元,占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0.37万元,增长1491.8%。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核酸检测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4)节能环保支出265.36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91.90万元,下降88.7%,主要原因是调整了部分项目到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追减了部分页岩气资金和部分节能减排资金。

5)城乡社区支出15,670.00万元,占6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7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中央基建投资预算。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3.98万元,占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6.77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三供一业工作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1,532.95万元,占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8.67万元,增长3361.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4.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9.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30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清算了以前年度待遇,退休人员“中人”一次性补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35.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04万元,下降35.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和工会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万元,下降17.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8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缩减部分活动经费。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缩减部分活动经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6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万元,下降17.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8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7.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万元,增长27.8%,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增加,会议的资料文件印刷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0万元,下降98.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5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22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差旅费和工会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4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3项,涉及资金22129.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评价得分均在90分以上,自评等级为“优”。

另外,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委开展了整体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2971.5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绩效评分为83.58分,按照评价级别设置标准,整体绩效评价结论为“良”。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委开展了整体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4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3项,涉及资金22129.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评价得分均在90分以上,自评等级为“优”。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8670701


附件下载:

附件1 2022年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pdf
附件2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2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pdf
附件3 2022年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部门决算公开.pdf
附件4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pdf
附件5 2022年重庆市綦江区军民融合发展服务中心决算公开报告.pdf
附件6 重庆市綦江区军民融合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pdf
附件7 2022年重庆市綦江区能源执法大队决算公开.pdf
附件8 重庆市綦江区能源管理执法大队2022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pdf
附件9 2022年重庆市綦江区中小企业发展指导中心决算公开报告.pdf
附件10 重庆市綦江区中小企业发展指导中心2022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pdf
附件11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整体绩效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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