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区经信委内设机构及其职责调整的复函》(綦编办〔2017〕95号)文件精神,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和统筹协调。负责机关值班、文秘、信息、机要、保密、会务、档案、地方志工作;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党史)、机构编制、人力社保、群团、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依法治区、安全、文化、体育、民宗、卫生、计生、节约型机关建设、议案提案办理的统筹协调、办公自动化、政务网络建设及管理、财务、审计、联系镇街及村(社区)和政务公开工作;后勤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督查、考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负责拟定本区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和分解下达经济运行的目标任务,提出调控目标和措施,并负责指导、督查和考核。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意见,定期检查实施效果,并进行预测和预警;组织评价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培育和评选重点企业;统计和发布经济运行相关信息。负责煤、电、油、运、气等重点资源的平衡协调和调度,重点工业品的运输协调和煤炭铁路运输计划的审批。牵头统筹协调解决已投产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等服务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负责拟定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策划、宣传和推介招商引资项目,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分析评估、洽谈、签约和服务。负责统筹平衡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指导镇街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负责牵头统筹协调编制本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开展以铝铜精深加工为主的材料产业、以新能源汽车及汽摩零部件为主的装备制造产业、以节能环保装配式建筑构件为主的建筑现代化产业等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意见。负责拟定产业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化解工作。策划和储备产业发展项目,拟定项目固定投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统筹协调解决在建项目中的重大问题等服务工作;对固定投资和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进行预测、指导、督查和考核;统计和上报固定投资及招商引资相关信息。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本区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推进楼宇产业园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统计和发布工业园区、楼宇产业园和小企业创业基地相关信息。负责受理、交办、承办、督办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牵头统筹协调管理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会同本委经济运行科、信息产业科、科教融资科、安全环资科等科室拟定财政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并对支持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会审后提出建议意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负责本区信息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意见;拟定信息化和相关产业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社会信息化、经济信息化、信息安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无线电管理、“三网融合”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组织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及其产品的认定认证。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及管理、创意产业发展、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制度建设。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市、区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技重大专项,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科技进步工作,推动行业标准化、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实施。拟定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指导企业上市融资和金融机构融资。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负责指导本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工业行业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电力、天然气、船舶工业等生产企业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及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相关安全生产重大事件。负责应急管理、应急物资的生产组织及储备和救援物品及物资的调度工作。负责牵头协调编制本区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开展相关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意见;拟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天然气、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及流通行业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CNG压缩加气站的选址审批和管理。协调组织工业环境保护。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负责指导本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依法治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和协调停撤企业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及中小企业维权投诉工作;指导和协调企业参战、涉核、老复员军人和企业军转干部有关政策待遇落实工作;指导企业改革改制、兼并重组、关闭破产和解体解散,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企业办水电气等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学、商)会和中介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和群众工作,受理、交办、承办和督办信访维稳事项,协调处理有关信访和涉稳事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区经信委内设机构及其职责调整的复函》(綦编办〔2017〕95号)文件精神,设立本部门,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经济运行科、招商引资科、产业发展科(挂工业园区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企业指导科(挂群众工作科牌子)、科教融资科、安全环资科(挂应急管理科牌子)、信息产业科。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2〕289号)文件精神,本部门设置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重庆市綦江区中小企业发展指导中心(挂重庆市綦江区中小企业局牌子)、重庆市綦江区能源管理执法大队。人员编制41个(其中:行政编制24个,事业编制17个),实有在岗人员46人(其中在编在岗人员39人,临聘人员7人)。
(三)单位构成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2〕289号)文件精神,本部门设置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重庆市綦江区中小企业发展指导中心(挂重庆市綦江区中小企业局牌子)、重庆市綦江区能源管理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022.77万元,支出总计8,022.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9.04万元、下降12.72%,主要原因是部分行政事业类项目专项资金收支有所减少。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185.9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97.84万元,增长16.98%,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了部分行政事业类项目专项资金收入;二是追加了部分调整后的人员经费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85.95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836.8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78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9.12万元,增长9.16%,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了部分行政事业类项目专项资金收入;二是追加了部分调整后的人员经费收入。其中:基本支出756.33万元,占11.15%;项目支出6,025.92万元,占88.8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4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38.16万元,下降58.35%,主要原因是部分阶段性项目本年已竣工,经费已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18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7.84万元,增长16.98%。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了产业发展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二是追加了部分调整后的人员经费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75.90万元,增长179.90%。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了产业发展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二是追加了部分调整后的人员经费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36.8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8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9.12万元,增长9.16%。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追加了产业发展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二是追加了部分调整后的人员经费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72.20万元,增长206.88%。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了产业发展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二是追加了部分调整后的人员经费收入。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4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38.16万元,下降58.35%,主要原因是部分阶段性项目本年已竣工,经费已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553.40万元,占8.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3.40万元,主要原因是研发补助资金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7.50万元,占4.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61万元,增长59.5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00万元,占0.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4)节能环保支出419.70万元,占6.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21万元,增长990.41%,主要原因是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资金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支付所致。
(5)城乡社区支出50.00万元,占0.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8.00万元,下降82.01%,主要原因是规模工业培育工作经费减少。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397.17万元,占79.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58.44万元,增长229.35%,主要原因是产业发展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35.48万元,占0.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6.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9.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88万元,下降9.09%,主要原因是实有人数减少2人,其中,调离1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2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79万元,增长91.43%,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工业企业行业管理力度,增加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0万元,下降16.6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7万元,下降11.6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12〕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此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此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此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此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16.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66万元,增长124.84%,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及公务活动增加。
公务接待费18.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客商来我区考察、企业职工来我委上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0万元,下降17.4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92万元,下降47.1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02批次2,49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1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7.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67万元,增长104.71%,主要原因是是部门职能职责增加,会议增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购空调、档案柜9.85万元;展台搭建18.9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11.4万元。对7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3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评价得分均在90分以上。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017年全部12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环境资源利用和能源执法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市区级环保节能宣传等目标考核任务,使企业环保节能意识增强,完成国家明确需要淘汰落后的产能,实现绿色生产;企业改革专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解决企业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全区不发生大规模涉稳事件;信息化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将信息化专项资金用于全区当前需要重点解决的信息化项目,调动通信运营商工作积极性,提升我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规模工业培育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4万元,执行数为13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新升规16户,规下升规上7户,23家企业累计实现产值43.6亿元,拉动全区规上工业产值增长9.7个百分点;企业展览展会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5万元,执行数为4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组织区级部门和街镇300余名专业观众参观智博会;成功举办齿轮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及职工技能培训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5万元,执行数为2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组织区级部门和企业管理人员40余人到浙大参加智能制造专题培训;通过学习,提升企业智能化改造理念,推进全区智能化进程,区内40多个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工业企业专家咨询及项目评审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专家评审,申报争上资金项目近200个,已获批争上资金1532万元。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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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名称 |
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工业企业装备智能化改造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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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
区经济信息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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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区经信信息委 |
项目实施期限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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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
项目资金总额 |
800 |
资金来源(层级) |
项目资金执行数 |
53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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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性资金 |
800 |
|
其中:财政执行数 |
53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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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资金 |
|
|
其他执行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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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
绩效指标完成率 |
权重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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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 |
财政资金投资537.25万元,带动企业投资超5000万元。 |
100% |
40% |
40 |
|||||||||||
|
效益: |
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大于上年度销售收入,利润大于上年度利润 |
100%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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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 |
建立项目管理、评审制度 |
100% |
10% |
10 |
|||||||||||
|
满意度: |
企业和主管部门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
99%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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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执行率: |
67.15% |
100% |
1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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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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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一、未完成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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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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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名称 |
企业展览展会经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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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
区经济信息委 |
|
||||||||||||||
项目实施单位 |
区经信信息委 |
项目实施期限 |
20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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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
项目资金总额 |
45 |
资金来源(层级) |
项目资金执行数 |
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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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性资金 |
45 |
|
其中:财政执行数 |
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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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资金 |
|
|
其他执行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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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
绩效指标完成率 |
权重 |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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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 |
组织区级部门和街镇300余名专业观众参观智博会 |
100% |
40%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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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 |
成功举办齿轮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 |
100% |
30%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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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 |
建立项目管理、评审制度 |
100%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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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企业和主管部门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
100% |
10% |
10 |
|
||||||||||
|
资金执行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总 分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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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一、未完成原因分析:无 |
|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工业发展资金的用途为工业企业装备智能化改造、企业创新及品牌建设、稳增长调结构经费、工业经济指标调度经费、国家级循环经济园区发展专项经费、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研究课题经费及申报国家级绿色园区专项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0万元,执行数为1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升企业装备水平和扩大产能、助力綦江民营经济转型升级。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0701。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