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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所监管企业的重大事项。

3.负责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性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国有经济进退的领域和国有经济重点领域的发展战略。

4.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的产权管理,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改革。

5.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依法任免、考核;负责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完善经营者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6.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负责制定金融发展政策,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綦江委发〔201926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属区政府工作部门。本单位内设科室5个和1个事业单位: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和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656.08万元,支出总计1,656.0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28.76万元,下降83.1%,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有对国有企业的注册资本金8,300万元,2022年则没有这方面的经费收支;二是增加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奖励200万元、为新冠疫情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缴保险费增加30万元、采购公务车增加18万元、清算补发历年欠发人员待遇;三是融资担保费补贴减支100万元和部分项目没有实现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65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28.76万元,下降83.1%,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有对国有企业的注册资本金8,300万元,2022年则没有这方面的经费收支;二是增加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奖励200万元、为新冠疫情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缴保险费增加30万元、采购公务车增加18万元、清算补发历年欠发人员待遇。三是融资担保费补贴减支100万元和部分项目没有实现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6.0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656.0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8,128.76万元,下降83.1%,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有对国有企业的注册资本金8,300万元,2022年则没有这方面的经费收支;二是增加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奖励200万元、为新冠疫情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缴保险费增加30万元、采购公务车增加18万元、清算补发历年欠发人员待遇。三是融资担保费补贴减支100万元和部分项目没有实现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10.54万元,占36.9%;项目支出1,045.54万元,占63.1%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56.0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128.76万元,下降83.1%。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有对国有企业的注册资本金8,300万元,2022年则没有这方面的经费收支;二是增加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奖励200万元、为新冠疫情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缴保险费增加30万元、采购公务车增加18万元、清算补发历年欠发人员待遇。三是融资担保费补贴减支100万元和部分项目没有实现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28.76万元,下降83.1%。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有对国有企业的注册资本金8,300万元,2022年则没有这方面的经费收支;二是增加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奖励200万元、为新冠疫情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缴保险费增加30万元、采购公务车增加18万元、清算补发历年欠发人员待遇。三是融资担保费补贴减支100万元和部分项目没有实现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73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一是中途追加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奖励100万元、新冠疫情防疫一线工作人员保险费30万元、对农信担保公司2021年度税收奖励85万元;二是融资担保费补贴减支100万元和部分项目没有实现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28.76万元,下降83.1%。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有对国有企业的注册资本金8,300万元,2022年则没有这方面的经费收支;二是增加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奖励200万元、为新冠疫情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缴保险费增加30万元、采购公务车增加18万元、清算补发历年欠发人员待遇。三是融资担保费补贴减支100万元和部分项目没有实现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73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一是中途追加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奖励100万元、新冠疫情防疫一线工作人员保险费30万元、对农信担保公司2021年度税收奖励85万元;二是融资担保费补贴减支100万元和部分项目没有实现支出。

3.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5.17万元,占8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18万元,下降4.1%,部分项目没有实现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78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5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工资而增加的社保缴费基数。

    3)卫生健康支出25.13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工资而增加的医保缴费基数。

    4)金融支出85.13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1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追加对农信担保公司2021年度税收奖励。

    5)住房保障支出32.87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3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列入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和清算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0.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1.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7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清算补发历年欠发人员待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各种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89.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5万元,增长9.1%,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1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压缩接待量和陪客人数和新能源汽车减少能源消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76万元,增长175.9%,主要原因是新采购新能源汽车1辆,增加支出17.98万元,公务接待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则减少1.2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17.9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1辆新能源汽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9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采购1辆新能源汽车,采购价17.98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料费(电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洗停车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新能源电费少于燃料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3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新能源汽车电费少于燃料费。

公务接待费1.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相关单位来綦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4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压缩接待量和陪客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9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压缩接待量和陪客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24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93元,车均购置费17.98万元,车均维护费3.2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7万元,下降43.9%,主要原因一是尽可能的召开视频会议,二是一般会议都吃工作餐、不办会议伙食。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培训人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8.97万元、水电费1.06万元、邮电费1.65万元、会议费0.23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劳务费0.75万元、工会经费4.86万元、福利费3.8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员车改补贴)9.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9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用经费被人员经费占用比例较大,2022年仍有占有,但相对较小。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主要用于新成立的央地金融协作工作站采购办公设备(家具、用具)和更新多功能复印机、部分电脑、打印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2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8项,涉及资金1045.5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2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8项,涉及资金1,045.5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执行进度都达到100%,但有2个项目因资金没有用完被扣分,有1个项目因超额完成指标被系统自动扣分。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唐老师  023-61261500


附件下载:

226—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4).pdf
226—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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