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所监管企业的重大事项。
(3)负责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性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国有经济进退的领域和国有经济重点领域的发展战略。
(4)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的产权管理,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改革。
(5)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依法任免、考核;负责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完善经营者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6)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负责制定金融发展政策,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綦江委发〔2019〕26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属区政府工作部门。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产权管理与企业改革科、人力资源科、党建办(监督科)。
3.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8,633.18万元,支出总计8,633.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050.44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中收支均包括中央转移地方代为支付的国有企业“三供一业”资金,2021年则没有这方面的资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8,61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80.76万元,增长818.1%,主要原因是当年安排了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较上年增加8,1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19.6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8,63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545.30万元,下降82.8%,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中收支均包括中央转移地方代为支付的国有企业“三供一业”资金,2021年则没有这方面的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88.63万元,占2.2%;项目支出8,444.55万元,占97.8%。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5.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收回没有使用的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33.1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050.44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中收支均包括中央转移地方代为支付的国有企业“三供一业”资金,2021年则没有这方面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1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85.90万元,增长1887.3%。主要原因是安排了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较上年增加8,1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89.68万元,增长2512.4%。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8,300万元是中途追加安排的。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55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3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09.95万元,增长90.9%。主要原因是安排了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较上年增加8,1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03.23万元,增长2516.5%。主要原因是安排了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8,3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10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8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追减部分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16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3万元,增长101.9%,主要原因是补缴以前年度的职业年金是中途用存量资金安排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54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9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有所调高,随之按照工资补贴计提的医疗保险费预算增加,而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没有申报调高。
(4)节能环保支出3,000.00万元,占3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注册资本金支出。
(5)金融支出5,300.00万元,占6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这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9.38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中途增人增资调整预算增加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2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正处级领导干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各种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8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公务员公车改革补贴近9万元在项目支出中列报,2021年则是在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中列报。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5.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减少资本金注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0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1万元,增长245.3%,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决算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决算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洗车停车费、年检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上年没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来綦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0万元,下降85.6%,主要原因是因为新冠疫情来綦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6.5%,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1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3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7.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0万元,增长215.4%,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开始管理国资委系统的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因此必须开会理顺关系:二是组织国资委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召开会议,布置相关工作。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6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安排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培训人次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8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没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二是增加职工增加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3%。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8,444.5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部门名称 | 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全年执行率 | |||||||||||||
9,713.79 | 9,713.79 | 100% | ||||||||||||||
当年整体 绩效目标 | 全年绩效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 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1-12月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
职工工资补贴和运转性项目 | ≥ | 26 | 人 | 26 | 100% | |||||||||||
国企安全监管经费和物管费 | = | 4 | 季度 | 4 | 100% | |||||||||||
国企债务风险防范专项经费 | = | 12 | 月 | 12 | 100% | |||||||||||
国企改革监管专项经费 | = | 12 | 月 | 12 | 100% | |||||||||||
国企党建专项经费 | = | 12 | 月 | 12 | 100% | |||||||||||
国有企业人才建设专项经费 | ≥ | 80 | 人次 | 80 | 100% | |||||||||||
编制十四五规划经费 | = | 2 | 个 | 2 | 100% | |||||||||||
2021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表单位(盖章):国资委(本级) | ||||||||||||||||
项目名称 | 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经费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联系人 | 杜洪伟8171322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00 | 15.00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市级补助 | / | |||||||||||||||
区级资金 | 15.00 | 15.00 | 100% | 10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编制印发綦江区国资国企和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金融创新发展实施规划。 | 完成编制全区国资国企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
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 | 个 | 35 | 1 | 100% | 100% | 35 | ||||||||||
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 | 个 | 25 | 1 | 100% | 100% | 25 | ||||||||||
指导国企发展方向 | 月 | 5 | 60 | 100% | 100% | 5 | ||||||||||
实施金融创新改革 | 月 | 5 | 60 | 100% | 100%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 | 90 | 100% | 100% | 10 | ||||||||||
市场主体满意度 | % | 10 | 90 | 100% | 100% | 10 |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3 8171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