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我区金融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联系服务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协助上级部门对区域内担保、小贷、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机构进行日常管理。
3.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推荐工作,引导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拓展融资渠道。
4.牵头推进普惠金融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服务力度, 加强“三农”“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便利度和可获得性。
5.承办区域内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6.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配合金融监管机构规范和维护区域金融秩序,及时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办公室、金融发展科、企业服务科、普惠金融科、金融稳定科、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金融发展服务中心1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234.46万元,支出总计1,234.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减少12,585.49万元、 下降 91.1%,主要原因是将属于国资委的全部预算收支调整到国资委财务上和决算报表里面。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19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4.98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将属于国资委的全部预算收支调整到国资委财务上和决算报表里面。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1.51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42.94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221.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28.63万元,下降87.3%,主要原因是将属于国资委的全部预算收支调整到国资委财务上和决算报表里面。其中:基本支出 414.90万元,占34%;项目支出806.46万元,占6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56.87万元,下降99.7%,主要原因是将属于国资委的上年结转中央移交地方管理的“三供一业”资金调整到国资委财务上和决算报表里面。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34.4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585.49万 元,下降91.1%。主要原因是将属于国资委的全部预算收支调整到国资委财务上和决算报表里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4.98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将属于国资委的全部预算收支调整到国资委财务上和决算报表里面。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3.79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将属于国资委的当年预算收支在中途调整到国资委财务上和决算报表里面。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9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1.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28.63万元,下降87.3%。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将属于国资委的全部预算收支调整到国资委财务上和决算报表里面。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63.92万 元,下降78.1%。主要原因是将属于国资委的全部预算收支调整到国资委财务上和决算报表里面。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56.87万元,下降99.7%,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将属于国资委的上年结转中央移交地方管理的“三供一业”资金调整到国资委财务上和决算报表里面。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2.90万元,占7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5.12万 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将属于国资委的当年预算收支在中途调整到国资委财务上和决算报表里面。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66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1万 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将属于国资委的当年预算收支在中途调整到国资委财务上和决算报表里面。
(3)卫生健康支出16.04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2万 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将属于国资委的当年预算收支在中途调整到国资委财务上和决算报表里面。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74.59万 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将属于国资委的年预算收支在中途调整到国资委财务上和决算报表里面。
(5)金融支出213.00万元,占1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00万 元,增长195.8%,主要原因是将属于国资委的年预算收支在中途调整到国资委财务上和决算报表里面。
(6)住房保障支出17.75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7万 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将属于国资委的年预算收支在中途调整到国资委财务上和决算报表里面。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4.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3.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1万 元,增长2.5%,主要原因正常晋升薪级工资、调整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7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6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上年的运转性项目支出2020年调整到基本支出的“一般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0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1)上年预交了部分燃油费;(2)新冠疫情发生之后,来客量减少,自然接待量和接待费随之减少。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34万 元,下降56.4%,主要原因是:(1)上年预交了部分燃油费;(2)新冠疫情发生之后,来客量减少,自然接待量和接待费随之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9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停车费、保险费和少量外地加油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9万元,下降42.4%,主要原因是上年预交了部分燃油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3万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上年预交了燃油费。
公务接待费1.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来綦检查和联系工作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1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发生之后,来客量减少,自然接待量和接待费随之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4万元,下降74.8%,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发生之后,来客量减少,自然接待量和接待费随之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166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5.9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和打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741.68万元;没有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项目。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表单位(盖章):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项目名称 | 融资性担保费补贴 | 自评总分 | 100.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联系人 | 左渝:1398384635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82.47 | 100% | 10.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市级补助 | 212.00 | 100% | 100/100 | |||||||
区级资金 | 270.47 | 100% | 100/100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将区内重点产业中小微企业和从事乡村振兴相关产业的市场主体承担的融资担保费率控制在1%(含)以下,降低融资成本。 | 已将区内重点产业中小微企业和从事乡村振兴相关产业的市场主体的融资担保费率控制在1%(含)以下,切实降低了融资成本。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
资金使用率 | 万元 | 50 | 487 | 487 | 100% | 50 | ||||
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 % | 20 | 100% | 100% | 100% | 20 | ||||
补贴完成率 | % | 10 | 100% | 100% | 100% | 10 | ||||
中小企业满意度 | % | 10 | 95% | 95% | 100% | 1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0年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3-8171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