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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15F/2021-0035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26 | [ 发布日期 ] | 2021-10-26 |
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綦江委发〔2019〕26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属区政府工作部门。其职能职责如下: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所监管企业的重大事项。
3.负责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性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国有经济进退的领域和国有经济重点领域的发展战略。
4.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的产权管理,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改革。
5.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依法任免、考核;负责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完善经营者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6.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负责制定金融发展政策,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科室5个和1个事业单位:金融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年末有在职职工26人,其中:国资委行政编制9人,实有职工7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8人,实有职工19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1个行政单位: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1个事业单位: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1,918.08万元,支出总计51,918.0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985.91万元、增长272.6%,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的中央转移地方代管的“三供一业”补助资金余49,735.17万元,在当年实现支出(其中:公共财政拨款4,079.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45,655.25万元;2019年则只有8,064.44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13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1.68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安排的基金预算505.14万元,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则减少103.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0.38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49,787.7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1,399.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639.19万元,增长416.6%,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的中央转移地方代管的“三供一业”补助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近5亿元,2019年只有8千多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64万元,占1.1%;项目支出50,821.19万元,占98.9%。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1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53.28万元,下降87.6%,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地方代管的“三供一业”补助资金在当年全部实现支出,该项目2020年末没有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918.0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985.91万元、增长272.6%,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的中央转移地方代管的“三供一业”补助资金余49,735.17万元,在当年全部实现支出(其中:公共财政拨款4,079.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45,655.25万元;而2019年则只实现支出8,064.44万元);其他科目收、支合计则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5.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46万元,减少6.4%。主要原因是融资担保费补贴减少(2019年该项目支出590万元,2020年只支出4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08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融资担保费补贴年初预算只有400万元,后来根据该项目实际支出追加87万元、财政局用存量资金安排和调整人员经费预算增支11.0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132.45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62.05万元,减少40.8%。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中央转移地方代管的“三供一业”补助资金比上年少支3975.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91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融资担保费补贴增支扣减本级部分预算品叠所得结果。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58.42万元,下降99.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中央转移地方代管的“三供一业”补助资金4152.82万元,在2020年全部实现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4.79万元,占2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2.86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没有实现支出(如:企业改制上市奖励扶助项目)。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79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7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变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2.89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5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发生新冠疫情而降低医保单位缴费百分点。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83.92万元,占7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3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上年支付不成功退回预算平台,重新通过存量资金安排支出。
(5)金融支出363.00万元,占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1.00万元,增长404.2%,主要原因是市级追加专项资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5.20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1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缴存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8.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46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追加人员经费和社保、住房公积金经费基数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和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9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1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是上年运转性项目2020年列入基本支出的一般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公务员交通补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05.14万元。本年收入50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5.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基金预算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45,655.25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5,655.25万元,主要是用于中央在綦企业(主要是企业职工住宅)天然气安装。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10万元,下降68.1%,主要原因是:(1)燃料费在上年预交了5万元,(2)发生新冠疫情、减少公务接待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95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1)2020年没有人因公出国(境),(2)燃料费在上年预交了5万元,(3)发生新冠疫情、减少公务接待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0.0%。较上年减少2.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人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9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9万元,下降42.4%,主要原因是燃料费在上年预交了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3万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燃料费在上年预交了5万元。
公务接待费2.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国资委检查指导工作的工作人员、市级金融保险部门来綦人员、其他区县国资委、金融办来綦人员、街镇领导来本单位联系工作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1万元,下降85.8%,主要原因是发生新冠疫情、减少公务接待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4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发生新冠疫情、减少公务接待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16批次37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6.0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0.15万元、邮电费1.95万元、差旅费9.3万元、劳务费1.46万元、工会经费0.83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1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在安排2020年预算时,将上年的《运转性项目》纳入基本支出的一般公用经费支出,造成“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在《机构运行信息表》里面该科目没有填列数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3.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在《机构运行信息表》里面该科目没有填列数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和打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85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表单位(盖章):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项目名称 | 融资性担保费补贴 | 自评总分 | 100.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联系人 | 左渝:1398384635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82.47 | 100% | 10.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市级补助 | 212.00 | 100% | 100/100 | ||||
区级资金 | 270.47 | 100% | 100/100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将区内重点产业中小微企业和从事乡村振兴相关产业的市场主体承担的融资担保费率控制在1%(含)以下,降低融资成本。 | 已将区内重点产业中小微企业和从事乡村振兴相关产业的市场主体的融资担保费率控制在1%(含)以下,切实降低了融资成本。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资金使用率 | 万元 | 50 | 487 | 487 | 100% | 50 | |
专项资金使用规范 | % | 20 | 100% | 100% | 100% | 20 | |
补贴完成率 | % | 10 | 100% | 100% | 100% | 10 | |
中小企业满意度 | % | 10 | 95% | 95% | 100% | 1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
预算单位主要领导:唐启平 绩效评价负责人:许劲峰 经办人:帅明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唐亭联系电话:8187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