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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管委会
- [ 索引号 ]
- 195002226608987686/2025-0000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工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工业园区管委会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8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8
重庆綦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高新区(工业园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措施。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抓好干部的管理、教育、考核、任免和奖惩等工作。
(3)负责对高新区开发建设、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决策领导,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4)负责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负责制定招商引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产业发展方向、布局,负责开展招商引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项目投资推广,组织实施招商会、对接会、推介会等活动。
(6)根据全区国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研究制定高新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制定并实施高新区(工业园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产学研合作,构建服务高新区(工业园区)特色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科技创新体系;负责管理园区内土地使用。
(7)负责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工作;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产业化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培大育强主导产业,扶持壮大中小企业;协助企业做好招才引智和人才服务等工作。
(8)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年度财政预算,管理财政资金,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受国资监管部门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负责审批审核国有企业融资工作,督促国有企业防范债务风险;负责审计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
(9)对高新区管理的国有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中层以上干部人事、薪酬总额、绩效考核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10)负责为高新区(工业园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服务;对高新区(工业园区)企业履行相关服务和监管职责;负责高新区(工业园区)企业的工业和服务业统计;负责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负责承接和办理市级、区级部门下放委托的相关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
(11)负责集中形式依法授权和委托的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制定有关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项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3)与属地镇(街道)有关职责分工。高新区(工业园区)主要承担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招商引资、项目开发、规划建设等职责,属地镇(街道)主要承担征地拆迁、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社会事业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根据文件要求,重庆綦江食品园区管理委员会与重庆綦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进行整合,实行“一套机构、合署办公”。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比上年增减0个。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2702.79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8885.85万元,增长215.2%,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支174066.9万元,其他项目收、支减少15181.05万元。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32671.5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3054.63万元,增长234.2%,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17406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671.57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22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32702.7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8885.85万元,增长215.2%,2024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740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48万元,占0.5%;项目支出231573.31万元,占99.5%;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单位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应为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2702.7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8885.85万元,增长215.2%。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支174066.9万元,其他项目收、支减少15181.0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04.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1012.27万元,下降37.2%。主要原因是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85.47万元,增长610.3%。主要原因是2024年食品园区管委会人员整合到工业园区管委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248.98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15736.4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22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35.8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5181.05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16.69万元,增长611.5%。主要原因是2024年食品园区管委会人员整合到工业园区管委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248.98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15736.49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安排支出31.2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7.4万元,占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84万元,增长26.0%,主要原因是2024年食品园区管委会人员整合到工业园区管委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248.98万元,其他支出减少37.1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36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52万元,增长67.4%,主要原因是2024年食品园区管委会人员整合到工业园区管委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增加56.5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5.53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6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2024年食品园区管委会人员整合到工业园区管委会,医疗保险相关支出增加6.26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16990.58万元,占9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90.5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新增中央基建投资支出16990.5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82.02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8.52万元,下降95.1%,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所以调整预算减少1598.5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单位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应为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9.48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923.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16.47万元,增长82.2%,主要原因是2024年食品园区管委会人员整合到工业园区管委会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7.06万元,津贴补贴10.59万元,绩效工资464.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91.0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5.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64万元,住房公积金50.80万元,医疗费6.2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9万元。公用经费206.0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6.96万元,增长131.3%,主要原因是2024年食品园区管委会人员整合到工业园区管委会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4.65万元,印刷费0.55万元,邮电费15.98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0.10万元,租赁费1.3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19万元,公务接待费3.58万元,劳务费36.18万元,委托业务费11.69万元,工会经费49.03万元,福利费5.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14066.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74066.9万元,增长435.2%,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174066.9万元。本年支出214066.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74066.9万元,增长435.2%,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74066.9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8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按照綦车管办[2024]4号文件要求,工业园区管委会增核2辆公务用车,区招商局和区招商投资中心公务车2辆调剂到工业园区管委会使用,属于2辆公用车的收、支合并到工业园区管委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72万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6.59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9.13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工作上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务。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工作上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务。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管委会的4辆应急保障用车日常汽油费、路桥费、停车洗车费和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71.4%,主要原因是按照綦车管办[2024]4号文件要求,工业园区管委会增核2辆公务用车,区招商局和区招商投资中心公务车2辆调剂到工业园区管委会使用,属于2辆公用车的收、支合并到工业园区管委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59万元,增长121.8%,主要原因是2023年管委会只有2辆应急保障用车,2024年管委会有4辆应急保障用车,2024年支出数因此增加。
公务接待费12.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考察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13万元,增长264.6%,主要原因是2024年区委对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引资任务额的增加,所以公务接待数相应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27批次12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4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6万元,增长354.6%,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展会务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1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98万元,增长81.0%,主要原因是相关人员参加外出培训支出。本年度差旅费支出24.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65万元,增长54.0%,主要原因是2024年区委对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引资任务额的增加,所以差旅费相应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242285.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自评为优的项目12个,自评为良的项目1个,自评为及格的项目3个。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单位年度考核目标未完成,原因是考核办尚未公布考核结果。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8624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