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中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命令和指标;研究制定并发布工业园区的规章制度。
2.协助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管理职能,负责所属平台公司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
3.负责编制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协助编制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
4.负责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兑现入园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5.协助园区投资项目准入的审批和各种手续代办服务;负责督促入园企业按合同约定进行建设,牵头做好入园企业协调服务工作。
6.负责工业园区的综合统计、专项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7.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工程建设、安全、环保等相关工作。
8.负责工业园区信访维稳、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等相关工作。
9.履行好政府及部门授权的相关行政管理及执法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独立编制机构事业财政补助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事业财政补助数1个;
财政补助人员编制数32人,年末实有数6人。
(三)单位构成。
2018年度,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加(减少)1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38.29万元,支出总计338.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8.2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实有人员,未安排预算,未纳入决算。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6.6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6.6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实有人员,未安排预算,未纳入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1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301.6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9.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实有人员,未安排预算,未纳入决算。其中:基本支出34.77万元,占43.97%;项目支出44.31万元,占56.0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9.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2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实有人员,未安排预算,未纳入决算,主表中的年初结转和结余301.68万元实际为2016年年末余额。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实有人员,未安排预算,未纳入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6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实有人员,未安排预算,未纳入决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1.6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实有人员,未安排预算,未纳入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08万元,增长100.00%。2017年无实有人员,未安排预算,未纳入决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9.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2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实有人员,未安排预算,未纳入决算,主表中的年初结转和结余301.68万元实际为2016年年末余额。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56万元,占75.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5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实有人员,未安排预算,未纳入决算。2018年10月国企体制改革后,管委会独立运作,新增6名人员,因此产生了人员经费和运转性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74万元,占21.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实有人员,未安排预算,未纳入决算。2018年10月国企体制改革后,管委会独立运作,新增6名人员,因此产生了该部分人员的社保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9万元,占3.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实有人员,未安排预算,未纳入决算。2018年10月国企体制改革后,管委会独立运作,新增6名人员,因此产生了该部分人员的医保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7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实有人员,未安排预算,未纳入决算。2018年10月国企体制改革后,管委会独立运作,新增6名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84万元、津补贴9.4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52万元。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管委会2018年未安排预算,10月作为新增单位纳入决算,公用经费部分由项目运转性经费弥补。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15.3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5.38万元。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实有人员,未纳入决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6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10月管委会独立运作后,新增6名人员,管委会的职能职责中有一项为招商引资。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主要为招商引资接待与维持调配的公务车运行。2018年10-12月支出过程中,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招商接待费支出合理。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务局调配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10月本单位因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后独立运行,作为新增单位纳入决算,2018年年初未安排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用于机关事务局调配的公务车运行维护。
公务接待费5.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企业。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10月本单位因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后独立运行,作为新增单位纳入决算,2018年年初未安排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2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用于接待招商企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5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2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2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8.14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上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高新区创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市级高新区创建产业发展规划招投标工作。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了市级高新区创建产业发展规划招投标工作,二是为招商引资提供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执行率较差,主要是该项目启动时间是2018年10月,时间短,按照招投标合同签订的资金支付时间是在2019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项目完成进度进行资金支付,二是严格按照预算资金使用范围进行资金支付。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
绩效指标完成率 |
权重 |
|
产出数量:完成高新区创建产业发展规划招投标;时效指标:2018年年末;成本指标:按照预算进行招标 |
数量上已完成了高新区创建产业发展规划招投标工作;时效上2018年末顺利完成招投标工作;成本指标按照政府采购预算50万完成招标。 |
100% |
40% |
|
效益:符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发展。 |
经济效益:宣传工作的良好进行,可带动一定经济发展、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通过同多家有影响的媒体合作,加强深入宣传报道,努力塑造高新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较好提高高新区知名度;可持续影响:项目的实施加强高新区的宣传力度,合理利用资金正面宣传,为高新区发展创造两造的舆论环境。 |
100% |
30% |
|
管理:完成高新区办公室的启动 |
业务管理上高新办依托园区管委会办公场地已开展工作,对高新区创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招投标工作稳步开展并在年底完成。资金管理上招投标未超预算。 |
100% |
10% |
|
满意度:能够获得社会公众对高新区创建工作的认可 |
获得社会工作对高新区创建工作的认可 |
100% |
10% |
|
资金执行率:0 |
0 |
0 |
10% |
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包括发展非公党建入党积极分子17名,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已完成巡视巡查问题整改35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4万元,执行数为1.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已完成发展非公党建入党积极分子17名,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已完成巡视巡查问题整改35项,二是按照组织活动开展的需要合理安排资金的支出,强化党务工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和岗位交流,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
绩效指标完成率 |
权重 |
|
产出:发展非公党建入党积极分子10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完成巡视巡查问题整改 |
已完成发展非公党建入党积极分子17名,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已完成巡视巡查问题整改35项 |
100% |
40% |
|
效益:完成预算资金的使用并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的基本职能。 |
按照组织活动开展的需要合理安排资金的支出,强化党务工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和岗位交流,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
100% |
30% |
|
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对基层党建工作有管理制度保障和支撑条件 |
结合工作实际,对项目资金是使用严格按照经费管理流程执行,按照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拨付资金,严格按照规定和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列支。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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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党建工作满意度调查 |
园区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
100% |
10% |
|
资金执行率:10 |
10 |
100% |
10% |
运转性开支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包括市保障管委会的正常运作,完成2018年招商、拆迁等各项工作任务,完整三公经费控制。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8万元,执行数为7.91万元,完成预算的2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管委会的正常运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资金执行率较差,主要是该项目启动时间是2018年10月,时间短,年底各项任务重,部分资金未及时支付,由此预留到了2019年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从资金的使用时间与使用效率来管控运行经费的支出。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
绩效指标完成率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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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保障管委会的正常运作,完成2018年招商、拆迁等各项工作任务,完整三公经费控制 |
保障管委会的正常运作,完成2018年招商、拆迁等各项工作任务,完整三公经费控制。 |
100% |
40% |
|
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 |
经济效益:完成协议招商引资183.55亿元;可持续影响:对园区招商引资的宣传有较大的带动作用。 |
100% |
30% |
|
管理:业务管理上完成管委会内部控制制度初稿,资金管理上对整个财务支付流程进行细化。 |
业务管理方面完成的内部控制制度6个初稿的建立;资金管理重新细化了财务管理及支付流程。 |
100% |
10% |
|
满意度:政企分离后管委会进入正常运作,招商引资工作获得成效。 |
政企分离后,管委会能够快速进入运作轨道得到了驻园区企业的高度认可。 |
8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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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执行率:3 |
2 |
20% |
10% |
招商引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包括完成协议引资183.55亿元,8家企业升规。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5万元,执行数为34.56万元,完成预算的7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协议引资183.55亿元,8家企业升规;扩大了綦江地区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可持续放大的信息源形成招商引资的良性循环机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资金执行率较差,主要是该项目启动时间是2018年10月,时间短。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项目完成进度进行资金支付,二是严格按照预算资金使用范围进行资金支付。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
绩效指标完成率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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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协议引资150亿元,5家企业升规 |
完成协议引资183.55亿元,8家企业升规 |
100% |
40% |
|
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 |
经济效益:完成税收2亿元;可持续影响:扩大了綦江地区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可持续放大的信息源形成招商引资的良性循环机制。 |
10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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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企业落地专门配置人员进行跟进 |
綦江工业园区对企业落地安排了专门人员进行一对一的服务 |
100% |
10% |
|
满意度:积极改善招商营商环境 |
綦江区工业园区对招商营商环境改善度提高,企业对经营环境满意度有所提高。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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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执行率:7 |
7 |
70% |
10% |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2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