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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9500222736553505T/2024-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供销合作社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21 | [ 发布日期 ] | 2024-10-21 |
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
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区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 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3.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化肥及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4.指导推进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系统推动发展 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 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参与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5.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监 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对社有出资 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对基层社社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6.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主管社团(协会) 的业务工作及成员社的业务活动。
7.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统一归口专营管理,承担烟花爆竹经营 和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销管理的日常工作。
8.调查研究供销合作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扶持性政 策建议;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供销社和社员的意见和要求,维 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9.指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綦江委办发〔2016〕19号文件和綦编〔2012〕255号文件精神,我社为区政府管理的其他机构,属财政经费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根据綦编办〔2014〕177号文件规定,核定内设机构为4个,分别为综合科、合作指导科、商贸流通科、社有企业监管科;綦委编〔2021〕11号文件新增设内设机构监事会办公室。
2023年年初职工实有人数13人,2023年年末职工实有人数13人,2023年退休3人,新进3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897.53万元,支出总计897.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2万元,增长0.4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32.9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37.34万元,总计增加4.42万元;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各项人员经费,基本支出较上年整体有所下降,但涉及三社融合及废弃农膜等项目支出增加,故本年度整体收支有所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89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2万元,增长0.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7.5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89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2万元,增长0.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支出减少但项目支出增加,导致总体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87.04万元,占43.12%;项目支出510.49万元,占56.8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7.5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2万元,增长0.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各项人员经费,基本支出较上年整体有所下降,但涉及三社融合及废弃农膜等项目支出增加,故本年度整体收支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2万元,增长0.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14万元,下降17.02%。主要原因是严控各类经费,降低基本支出,项目预算削减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2万元,增长0.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14万元,下降17.02%。主要原因是严控各类经费,降低基本支出,项目预算削减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5.69万元,占10.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6万元,下降11.85%,主要原因是职工养老费用及抚恤等费用降低。
(2)卫生健康支出17.61万元,占1.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职工医保费用降低。
(3)节能环保支出225.83万元,占25.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万元,下降0.4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198.00万元,占22.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00万元,下降4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39.81万元,占37.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99万元,下降8.6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20.60万元,占2.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3万元,下降21.4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标相应的公积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91万元,下降31.0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标等导致对应支出减少,以及死亡抚恤较上年度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目标考核奖及年终一次性奖、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8万元,增长19.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劳务费、办公费等支出增加其他部分费用略有下降,总体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9万元,下降50.8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缩减不必要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8万元,下降22.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来访单位较上年减少,接待批次减少,接待费用相应降低,三公经费总体较上年降低。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万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6万元,增长17.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实施用车量增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公务接待费0.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检查工作以及市内外供销社来我社调研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5万元,下降54.1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接待费用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5万元,下降63.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来访单位较上年减少,接待批次减少,接待费用相应降低。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2.4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43%,与上年基本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98%,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6.43万元、 邮电费4.77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2.2万元、差旅费2.4万元、会议费0.69万元、培训费2.03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1.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13.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98万元,增长19.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劳务费、办公费等支出增加其他部分费用略有下降,总体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34.1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整体绩效表,部分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个二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等级为优。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27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