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 区供销合作社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15F/2020-018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11-20 | [ 发布日期 ] | 2020-11-20 |
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55)文件精神,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区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3.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化肥及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4.指导推进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系统推动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参与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5.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对基层社社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6.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主管社团(协会)的业务工作及成员社的业务活动。
7.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统一归口专营管理,承担烟花爆竹经营和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销管理的日常工作。
8.调查研究供销合作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扶持性政策建议;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供销社和社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9.指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55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区政府管理的其他机构。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综合科、合作指导科、社有企业监管科、商贸流通科。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无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我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272.62万元,支出总计1,272.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22万元、增长33.06%,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项目资金收入支出增加316.22万元所致。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13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79万元,增长22.00%。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搬迁新增财政资金110.6万元,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市级资金153.5万元,农村综合服务社会发展资金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0.19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2.43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12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6.97万元,增长37.71%,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搬迁新增财政资金110.6万元,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市级资金153.5万元,农村综合服务社会发展资金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64万元,占38.95%;项目支出684.30万元,占61.05%。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5万元,增长6.49%。主要原因是2019年综合服务社建设49万和农膜调剂资金100万共计149万结转至2020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72.6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6.22万元,增长33.06%。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搬迁新增财政资金110.6万元,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市级资金增加153.5万元,农村综合服务社会发展资金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79万元,增长22.00%。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搬迁新增财政资金110.6万元,人员增资后津补贴增加、缴费基数增加5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6.06万元,增长62.82%。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搬迁新增财政资金110.6万元,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市级资金153.5万元,人员增资后津补贴增加、缴费基数增加51.9万元,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资金49万元,2018年目标考核奖及年终一次性奖51.3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2.43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6.97万元,增长37.71%。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搬迁新增财政资金110.6万元,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市级资金153.5万元,人员增资后津补贴增加、缴费基数增加5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38万元,增长33.99%。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搬迁新增财政资金110.6万元,人员增资后津补贴增加、缴费基数增加53万元,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资金49万元,2018年目标考核奖及年终一次性奖5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5万元,增长6.49%,主要原因是2019年综合服务社建设49万和农膜调剂资金100万共计149万结转至2020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3.92万元,占10.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4万元,增长18.2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所致。
(2)卫生健康支出17.74万元,占1.58%,与年初预算持平。
(3)节能环保支出53.50万元,占4.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终增加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资金53.5万元所致。
(4)农林水支出275.00万元,占24.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00万元,增长175.00%,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2019年供销组织发展资金175万元,其中基层社示范社建设资金160万元,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运营资金15万元。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41.33万元,占57.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34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项目支出所致。
(6)住房保障支出19.46万元,占1.74%,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4.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83万元,增长39.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后津补贴增加66.81万元、生活补助增加13.85万元、抚恤金增加18.01万元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目标考核奖及年终一次性奖、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2.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1万元,下降39.1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降低21.95万元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4万元,下降28.7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出行减少修理费、运行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06万元,下降47.1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区内远距离工作需要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9万元,下降44.4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6万元,下降35.1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范围从而减少燃料、修理等费用。
公务接待费3.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总社及其所属市级各大集团来綦商谈合作事项,其他区县供销社来綦交流工作,以及部份农业专业合作社来社报告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4.9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0万元,下降56.24%,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对象和接待标准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400人,其中:无国内外事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7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6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1万元,下降39.1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降低21.95万元所致。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18.18%,主要原因是基层供销社重建、专业合作社发展、大力开展社会化服务增加了会议费。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6.50%,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减少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本部门无价格为50万元以上的车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和台式计算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65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6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优,1个项目自评等级为良。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区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表单位(盖章):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项目名称 | 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资金153.5万 | 自评总分 (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联系人 及电话 | 李沛霖 6127052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3.5 | 153.5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市级补助 | 53.5 | 53.5 | 100% | 5 | |||||||
区级资金 | 100 | 100 | 100% | 5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废弃农膜回收170吨,新建回收网点10个,农膜回收率达到72%以上。 | 全年完成废弃农膜回收200.96吨,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18.2%,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农膜回收率达到72%以上。新建回收网点19个,新建1个3000㎡的区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新建1个2000㎡的标准化废弃农膜加工厂,1条年加工废弃农膜3000吨的生产线。基本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综合网络体系,有效治理农村面源污染。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分) | ||||
完成全区废弃农膜收购 | 吨 | 30 | 170 | 200.96 | 100% | 30 | |||||
完成全区废弃农膜加工 | 吨 | 30 | 170 | 180 | 100% | 30 | |||||
完成农膜回收率 | % | 10 | 72 | 72 | 100% | 10 | |||||
完成回收网点建设 | 个 | 20 | 10 | 19 | 100% | 2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无 |
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2019年,我社按渝供发〔2019〕1号文件下达的各区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目标任务,我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目标任务是170吨,经市总社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任务量,完成回收废弃农膜共计200.96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8.21%,回收率达72%以上,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3.5万元,执行数为15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了市对区的目标考核;二是减少了农村面源污染;三是改善了土壤环境。下一步的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废弃农膜回收力度;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老百姓捡拾的积极性。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27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