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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价格认证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綦委编〔201993号)的通知,重庆市綦江区价格认证中心的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及仲裁案件及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走私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股票、证券及无形资产等各类涉案标的)的价格鉴定。

2.负责价格行为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价格纠纷调解。

3.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价格认证中心属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72.13万元,支出总计72.1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2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7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1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13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72.1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0.52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8.78万元,占95.4%;项目支出3.35万元,占4.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1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52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1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5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2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5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94万元,占8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7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3万元,占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年金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65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21万元,占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万元,增长63.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1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等。公用经费1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由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组织了价格纠纷调解站点负责人会务,发生了会务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发生培训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运行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本单位只发生一个弥补人员不足的运转性补丁项目,涉及金额3.35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从整体情况来看,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8506


附件下载:

203004-重庆市綦江区价格认证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pdf
203004-重庆市綦江区价格认证中心2022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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