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綦委编〔2020〕24号),对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机构编制事项作调整。调整后,其职能职责为:
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主要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
1.承担交易公告发布、交易结果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
2.负责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符合性检查并提出指导性修改意见。
3.负责评标专家库的运行维护、监督评标专家的抽取。协助主管部门对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培训、服务。
4.受招标人委托,承担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工作。
5.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监督的事务性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承担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信息科、审查科、交易科、政府采购科4个职能科室。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08.18万元,支出总计508.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1.94万元、下降35.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招投标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等区级项目资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7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36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招投标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等区级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5.64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2.54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0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8.68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招投标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等区级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90.43万元,占76.8%;项目支出117.75万元,占23.2%。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收入全部实现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8.1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1.94万元,下降35.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招投标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等区级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36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招投标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等区级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3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54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8.68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招投标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等区级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5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财政统筹安排了存量资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收入全部实现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91万元,占7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2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9.38万元,占1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19万元,增长72.6%,主要原因是财政统筹安排了存量资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5.93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17.97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0.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77万元,下降30.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等。公用经费64.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5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共资源交易培训费人次。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1万元,下降22.9%,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我单位当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0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万元,增长658.3%,主要原因是招标会务活动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当年未组织招投标管理集中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不涉及重点专项绩效评价项目,对单位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均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8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结果均为优秀等级。
(二)绩效自评结果。选择一个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公开。
“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很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00万元,执行数为3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520人次专家评审,二是年初预算资金按实际发生及时支付。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8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