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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价格认证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綦委编〔201993号)的通知,重庆市綦江区价格认证中心的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及仲裁案件及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走私物、是固定损、工程造价、股票、证券及无形资产等各类涉案标的)的价格鉴定。

2.负责价格行为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价格纠纷调解。

3.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价格认证中心属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61.61万元,支出总计61.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1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运转性项目经费。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4.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0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运转性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52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7.1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6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1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运转性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53.41万元,占86.7%;项目支出8.20万元,占13.3%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收入全部实现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6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1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运转性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0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运转性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1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1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运转性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0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财政统筹使用存量资金安排支出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收入全部实现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78万元,占7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64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6万元,增长174.2%,主要原因是财政统筹使用存量资金安排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86万元,占3%,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2.34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0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9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等。公用经费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5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由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我单位当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5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本单位只发生弥补运转的运转性办公经费项目8.2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不涉及重点专项绩效评价项目和一般性项目,未实施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只开展了单位整体绩效自评,从整体情况来看,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8506



附件下载:

重庆市綦江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重庆市綦江区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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