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2.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区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整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推进全区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等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3.负责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信息化应用发展管理工作。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信息化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统筹全区智慧城市建设,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数据中心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区“数字綦江”云平台建设管理。协调推进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5.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国内外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合作、国际化经营,承办相关活动。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6.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务”等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负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智能超算等工作。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机构设置。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2019年度机构改革后的机构设置进行详细说明。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属行政机构,内设科室3个,下设事业单位1个是重庆市綦江区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推广中心。核定行政编制数8人,事业编制5人。截止2019年12月,有在职机关公务员8人,在职事业人员3人,借用事业人员1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重庆市綦江区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推广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綦江委发〔2019〕4号)要求,新设重庆市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以及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綦江区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推广中心。
重庆市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28号),于3月28日设立。重庆市綦江区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推广中心根据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推广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19〕15号),于4月26日设立,为区大数据发展局所属事业单位。4月2日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办公楼装修及办公设备采购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綦江财发[2019〕116号),于4月11日进行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平台指标调剂。6月28日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追加大数据发展局2019年部门预算建议的报告(綦江财发[2019〕147号),7月11日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追加大数据发展局2019年部门预算资金的通知(綦江财发[2019〕322号),于7月11日进行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平台指标调剂。
区大数据发展局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上年年初预算数。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33.54万元,支出总计333.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没有上年数。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33.54万元,2019年度收入合计333.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没有上年数。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9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没有上年数。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5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智慧城市发展规划还未实施完形成的资金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没有上年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3.5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3.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没有上年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2019年4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没有上年数。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54万元,较上年数增加298.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没有上年数。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智慧城市发展规划还未实施完形成的资金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没有上年数。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93万元,占4.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缴纳机关和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4.49万元,占1.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缴纳机关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72.57万元,占91.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2.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新成立单位机关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一般性公用经费、信息化项目技术审查评审、办公网络信息维护费、宣传培训及专家咨询、办公楼改造装修、全区智能机关建设推广、办公设备采购、数据安全保障及体系建设、编制綦江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56万元,占3.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缴纳机关和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没有上年数。其中: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3.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7月申请的财政预算资金到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邮电费、物业管理、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5万元,增长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6月开始“三公”经费列支,没有年初预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7.61万元,主要是用于赴新加坡举办中新互联互通项目信息通信领域合作项目对接会、赴新加坡开展项目磋商谈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没有年初预算。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4.7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政府顾问和专家团队等学习考察,接受相关部门调研及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没有年初预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3人次;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18批次74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3.7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没有上年数。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组织单位人员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差旅费,邀请企业、政府顾问来綦参会接待费,会议资料印刷费、工作餐等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干部职工外出考察培训差旅费、邀请政府顾问和专家团队来綦培训讲课费、资料印刷费、会场布置等办公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25%。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75.59万元,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175.59万元,财政支出项目总体达到预期目标。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编制规划(方案)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3.6万元,完成预算的78.6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綦江区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及大数据产业招商专案》初稿,二是大数据产业发展思路和路径逐渐清晰,三是按照合同和财务管理制度,完成本年度项目资金支付,节约资金预算。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 编制规划(方案)经费 | 自评总分 | 95 | |||||||
业务主管部门 | 企业科 | 联系人 | 朱昌会 48617463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 | 23.6 | 78.67% | 10 |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市级补助 | / | |||||||||
区级资金 | 30 | 23.6 | 78.67% |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綦江区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及大数据产业招商专案》,带动产业发展和区内科技研发水平。 | 完成初稿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
编制《綦江区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及大数据产业招商专案》 | 个 | 30 | =1 | 1 | 100% | 30 | ||||
项目完成情况 | % | 20 | 100 | 90 | 90% | 18 | ||||
指导大数据产业发展情况 | % | 20 | 100 | 90 | 90% | 18 | ||||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公共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满意度 | % | 10 | 100 | 90 | 90% | 9 | ||||
资金支出流程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管理制度率 | % | 10 | 100 | 100 | 100% | 10 | ||||
资金执行率 | % | 10 | 80 | 100 | 100% | 1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按照合同和财务管理制度,完成本年度项目资金支付,节约资金预算。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
编制《綦江区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及大数据产业招商专案》 | 个 | 30 | =1 | 1 | 100% | 30 | ||||
项目完成情况 | % | 20 | 100 | 90 | 90% | 18 | ||||
指导大数据产业发展情况 | % | 20 | 100 | 90 | 90% | 18 | ||||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公共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满意度 | % | 10 | 100 | 90 | 90% | 9 | ||||
资金支出流程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管理制度率 | % | 10 | 100 | 100 | 100% | 10 | ||||
资金执行率 | % | 10 | 80 | 100 | 100% | 1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按照合同和财务管理制度,完成本年度项目资金支付计划,节约资金预算。 |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17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