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
东部新城管委会
- [ 索引号 ]
- 19500222678674594K/2025-0000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东部新城管委会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30
- [ 发布日期 ]
- 2025-10-30
重庆市綦江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綦委编〔2022〕5 号文件,綦江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有: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对外开放与新城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负责编制新城范围内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按程序报批。负责新城内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
(3)负责新城内土地整治方案的拟订并协助相关街道实施、协助新城土地出让工作,协助管理新城内国有资产。
(4)负责新城内经济发展、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工作。
(5)负责新城内城市开发建设工作。
(6)负责新城开发建设的资金筹集和有效管理使用。
(7)负责牵头抓好新城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和街道,统筹做好区域内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工作。
(8)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綦委编〔2022〕5 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单位。按照綦委编〔2022〕5 号文件,本单位属事业机构,中共重庆市綦江区新城建设工作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1)财务科。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财务管理、财务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拟订预 算管理、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协助管理新城内国有资产;负责财务管理及开发建设资金的筹集和有效管理使用。
(2)规划科。负责拟订新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新城辖区内控规编制、修编及维护;负责策划城市开发建设项目,编报政府投资项目(民心工程)年度节点计划及进度统计;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图备案以前建设手续办理;负责新增建设用地、林地手续报批,国土、林业卫片执法整改工作;负责拟订土地出让方案及“招拍挂”工作。
(3)建设管理科。负责编制新城内重点项目中长期滚动储备计划及年度设施计划;负责新城内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报建手续办理、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设档案收集、预算编制报批和招标采购;负责新城内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审查及报批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新城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归档、资产转固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5812.81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7094.09万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本年度收、支也相应减少;本年度主要项目有: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建设项目、綦江区通惠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渝南职教城、重庆市綦江区老年养护中心等。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85812.8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6531.57万元,下降35.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本年度主要项目有: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建设项目支出、綦江区通惠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支出、渝南职教城支出、重庆市綦江区老年养护中心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812.81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85812.8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7094.09万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本年度主要项目有: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建设项目、綦江区通惠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渝南职教城、重庆市綦江区老年养护中心等。其中:基本支出670.18万元,占0.8%;项目支出85142.63万元,占99.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与支出持平,无结转至下年支出的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5812.8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7094.09万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建设项目较上年减少,财政拨款收、支也相应减少。本年度主要项目有: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建设项目、綦江区通惠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渝南职教城、重庆市綦江区老年养护中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90.1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954.20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2024年建设项目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用于项目的支出也随之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81.72万元,增长197.5%。主要原因一是老年养护中心项目按建设进度结算支出,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二是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建设项目按建设进度结算支出,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三是年中新增綦江区通惠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补助资金等项目,较年初增加预算;四是通惠养老中心及附属建设项目、通惠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项目进度未结算,年初预算数调减。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90.1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5516.72万元,下降48.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较上年建设项目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用于项目支出部分也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81.72万元,增长197.5%。主要原因一是老年养护中心项目按建设进度结算支出,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二是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建设项目按建设进度结算支出,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三是年中新增綦江区通惠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补助资金等项目,较年初增加预算;四是通惠养老中心及附属建设项目、通惠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项目进度未结算,年初预算数调减。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54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50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因退休和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8.40万元,占1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49.76万元,增长6628.4%,主要原因是老年养护中心项目按建设进度结算支出,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4627.66万元,占5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95.53万元,增长120.6%,主要原因是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建设项目按建设进度结算支出,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7580.00万元,占2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80.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綦江区通惠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补助资金等项目,较年初增加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33.58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6.07万元,下降98.2%,主要原因是通惠养老中心及附属建设项目、通惠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项目进度未结算,年初预算数调减。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与支出持平,无结转至下年支出的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0.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9.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7.60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的正常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39.65万元、社会保障支出88.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3.58万元。公用经费80.7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7.18万元,增长24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勘测、规划设计等土地一级开发相关业务支出,该部分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劳务费用25.37万元、委托业务费23.35万元、办公费10.21万元、咨询费6.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4万元、工会经费2.28万元、培训费0.59万元、邮电费1.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8422.6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1577.37万元,下降35.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建设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相应减少,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渝南职教城等项目。本年支出58422.6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1577.37万元,下降35.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建设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也相应减少,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渝南职教城等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情况,该费用未列支;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用按实际费用报销,本年度只支用3.1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持日常运行的费用正常变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等维持日常运行必要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用按实际费用报销。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持日常运行的费用正常变动。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情况,该费用未列支。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往年无相关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1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会议费用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05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选调人员培训费。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差旅费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85142.6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如有)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及8个一般性项目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整体、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8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