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食品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调整后的《中共重庆綦江食品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綦委编〔2022〕6 号)文件,重庆綦江食品园区管理委员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落实食品园区投资开发的优惠政策;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食品园区总体规划。
(2)负责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拟订食品园区内的土地整治、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食品园区落户企业的前期手续办理和后续管理。
(4)负责建设食品园区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资产管理和园区建设的成本核算、监督和控制。
(5)负责食品工业企业的招商引资具体工作。
(6)负责食品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入园企业的建筑施工、食品卫生、消防、特种设备等 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中共重庆綦江食品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綦委编〔2022〕6 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区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中共重庆綦江食品园区工作委员会、重庆綦江食品园区管理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公文流转、综合协调、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会务、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基层党建、群团、扫黑除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乡村振兴、挂钩镇对接的牵头工作;承担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2)招商科。负责编制和上报产业发展规划和招商引资计划;负责投资环境、招商政策、招商项目的组织宣传工作;负责建立招商项目库和客商信息库;负责策划和组织对外招商及联络工作,组织和管理各类招商活动;负责客商接待、咨询和项目的 洽谈、论证、准入、签约;负责承接、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汇总上报招商引资、内资主要考核指标统计报表。
(3)征地拆迁科。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土地、房屋(含城市拆迁)拆迁、安置、补偿等方案;负责办理用地相关手续和宣传和落实征地拆迁政策;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矛盾纠纷、信访、遗留问题的排查和处理解决;负责拆迁资料收集、建档、台账、安全管理;负责拆迁房屋房产证、土地证的申报注销;负责拆迁房屋的拆除;负责拆迁还房方案的拟订及分房、结算、台账管理;协助征地人员安置对象的社保办理;协同办理征地拆迁的诉讼、行政裁决、国家赔偿等案件。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75.63万元,支出总计175.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7万元,增长12.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7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7万元,增长12.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6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7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7万元,增长12.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2.88万元,占98.44%;项目支出2.75万元,占1.5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需要结转至下年度支出的开销。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5.6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47万元,增长12.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7万元,增长12.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12万元,下降22.54%。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7万元,增长12.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12万元,下降22.54%。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需要结转至下年度支出的开销。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38万元,占77.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23万元,下降29.71%,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11万元,占12.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8万元,增长27.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社保费用支出也相应增长。
(3)卫生健康支出8.83万元,占5.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9万元,增长8.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社保费用支出也相应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9.30万元,占5.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7.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公积金费用支出也相应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0万元,增长13.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0.6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万元。公用经费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万元,下降46.95%,主要原因是减少节约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用1.6万元,工会经费0.8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预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0.08元培训费,用于职工公需科目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机关运行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178.3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如有)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及2个一般性项目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整体、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8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