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 东部新城管委会

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綦江委发〔2012〕53号文件,綦江区东部新城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有: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对外开放与新城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负责编制新城建设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按程序报批。

3.负责新城内土地整治方案的拟定并组织实施,协助新城内土地出让工作,负责新城内国有资产管理。

4.负责协助新城内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拟定并组织实施。

5.受有关行政部门委托,负责新城内土地出让综合价金、综合配套费、人防费、绿化费等各种费用的征收。

6.负责新城开发建设的资金筹集和有效管理使用。

7.负责牵头搞好新城内的基础设施建设。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綦编〔2012〕258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单位。按照綦江委发〔2012〕53号文件,本单位属事业机构,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部、规划部、建管部、征地拆迁部、市政园林管理部、群工部、安监部。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暂未涉及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122.33万元,支出总计5,122.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99.24万元,下降 75.9%,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043.23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4056.01万元; 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288.9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0880.48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4492.29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16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43.23万元,下降74.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043.2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9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91.53万元,下降9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支出597.04万元,100%,较上年正常增加288.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0880.48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4492.29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52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92.28万元,增长1361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未列支13.28万元,项目支出中保障性安居工程4512万元当年未拨付列支,结转到2021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22.3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099.24元,下降75.9%。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043.23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4056.01; 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288.9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0880.48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4492.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43.23万元,下降74.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收入4,166.34万元,占100%,较上年减少12,043.2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55.98万元, 较上年减少4056.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90.79万元,增长1009.4%。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时项目支出增加。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91.53万元,下降9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支出597.04万元,100%,较上年正常增加288.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0880.48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4492.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3.30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当年未列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2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92.28万元,增长1361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未列支13.28万元,项目支出中保障性安居工程4512万元当年未拨付列支,结转到2021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2.04万元,占8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22元,增长44.4%,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时增人增资,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53万元,占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4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时增人增资,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6.04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0元,增长48.5%,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时增人增资,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6.43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1.87元,下降97.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7.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1.87万 元,增长151.2%,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时增人增资,人员经费正常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2.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2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与城投公司合署办公,当年办公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负责。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出国出境费用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2.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车购置费用支出。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3.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辆。

4.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负责。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员工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费。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5.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35.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5.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735.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工程项目采购,资金自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不涉及重点专项绩效评价项目和一般性项目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00152

  

附件下载:

2020年綦江区级部门决算公开---东部新城.xls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