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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9500222678674594K/2021-0009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东部新城管委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28 | [ 发布日期 ] | 2021-10-28 |
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綦江委发〔2012〕53号文件,綦江区东部新城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有: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对外开放与新城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负责编制新城建设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按程序报批。
3.负责新城内土地整治方案的拟定并组织实施,协助新城内土地出让工作,负责新城内国有资产管理。
4.负责协助新城内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拟定并组织实施。
5.受有关行政部门委托,负责新城内土地出让综合价金、综合配套费、人防费、绿化费等各种费用的征收。
6.负责新城开发建设的资金筹集和有效管理使用。
7.负责牵头搞好新城内的基础设施建设。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綦编〔2012〕258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单位。按照綦江委发〔2012〕53号文件,本单位属事业机构,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部、规划部、建管部、征地拆迁部、市政园林管理部、群工部、安监部。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122.33万元,支出总计5,122.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99.24万元,下降 75.9%,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043.23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4056.01万元; 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288.9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0880.48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4492.29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16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43.23万元,下降74.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043.2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9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91.53万元,下降9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支出597.04万元,占100%,较上年正常增加288.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0880.48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4492.29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52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92.28万元,增长1361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未列支13.28万元,项目支出中保障性安居工程4512万元当年未拨付列支,结转到2021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22.3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099.24万元,下降75.9%。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043.23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4056.01; 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288.9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0880.48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4492.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43.23万元,下降74.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收入4,166.34万元,占100%,较上年减少12,043.2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55.98万元, 较上年减少4056.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90.79万元,增长1009.4%。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时项目支出增加。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91.53万元,下降9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支出597.04万元,占100%,较上年正常增加288.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0880.48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4492.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3.30万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当年未列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2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92.28万元,增长1361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未列支13.28万元,项目支出中保障性安居工程4512万元当年未拨付列支,结转到2021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2.04万元,占8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22万元,增长44.4%,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时增人增资,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53万元,占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4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时增人增资,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6.04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0万元,增长48.5%,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时增人增资,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6.43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1.87万元,下降97.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7.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1.87万 元,增长151.2%,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时增人增资,人员经费正常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2.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2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与城投公司合署办公,当年办公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负责。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出国出境费用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2.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车购置费用支出。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3.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辆。
4.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负责。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员工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费。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5.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35.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5.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735.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工程项目采购,资金自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不涉及重点专项绩效评价项目和一般性项目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0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