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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15F/2025-0018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9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9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预算评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评估和审查、可行性研究、论证等技术性、服务性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的编审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的审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年度或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工程投资效益评价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綦委编〔2019〕58号)文件,本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只有重庆市綦江区财政预算评审中心本级1个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05.94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9.21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2人、新增4人,单位运行费用增加。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505.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9.21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2人、新增4人,单位运行费用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5.94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505.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9.21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2人、新增4人,单位运行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22.39万元,占44.0%;项目支出283.54万元,占56.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05.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21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2人、新增4人,单位运行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5.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9.21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2人、新增4人,单位运行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30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9.21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2人、新增4人,单位运行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30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8.35万元,占9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17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严控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1万元,占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9万元,增长42.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名,增加4名,人数增加,社保缴纳费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9.12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名,增加4名,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95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5.44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量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人员变动增资引起收入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8.0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47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运转性项目纳入日常公用经费管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7万元,主要用于油费、车辆维修及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1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支付继续教育培训费。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83.54万元。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
详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23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