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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15F/2023-0022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07 | [ 发布日期 ] | 2023-11-07 |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有:研究制定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规划;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牵头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评价体系;负责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指导和监督区级预算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组织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的抽查和再评价,研究提出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的政策建议;负责牵头建立和管理预算绩效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监督指导人才库;指导和督促区级部门及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綦委编〔2019〕58号)文件,本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61.13万元,支出总计161.1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89万元,增长8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员工资改革、住房公积金和保险缴存基数调整。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6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89万元,增长8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员工资改革、住房公积金和保险缴存基数调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1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61.1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74.89万元,增长8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员工资改革、住房公积金和保险缴存基数调整。其中:基本支出95.04万元,占59%;项目支出66.09万元,占41%。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1.1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89万元,增长8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员工资改革、住房公积金和保险缴存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89万元,增长8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员工资改革、住房公积金和保险缴存基数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5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及清算以前年度待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89万元,增长8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员工资改革、住房公积金和保险缴存基数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5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及清算以前年度待遇。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30万元,占8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7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改革,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及清算以前年度待遇。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12万元,占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4万元,增长47.1%,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改革及职工工资正常晋升,保险缴存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3.67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改革及职工工资正常晋升,保险缴存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5.03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改革及职工工资正常晋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91万元,增长14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增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清算以前年度待遇及人员变动增资引起收入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6.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3万元,增长27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办公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工会费、福利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3万元,增长27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办公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66.0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公开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邓颖 023-48654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