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市政管理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关于调整区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设置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綦委编〔2021〕37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市政管理所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建成区主次干道的道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统计、建设、维护、改造、管理工作。
(2)负责建成区的路灯、灯饰、光彩工程等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统计、建设、维护、改造、管理工作。
(3)参与城区市政设施、照明设施的规划、方案审查、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及移交管理工作。
(4)城区市政设施、照明设施的检测评估、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5)城区公共停车楼场及户外停车位的建设。
(6)指导全区各街镇市政设施、照明设施的规划、方案制作、工程建设。
(7)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4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道桥科、城市照明科、安全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169.00万元,支出总计2,169.0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8.94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减少7.11万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42.2万元。三是项目支出减少699.63万元,其中减少一个一次性项目501.74万元;调剂存量指标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比上年少了84.75万元;市政及路灯日常维护减少83.15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93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0.89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49.31万元;二是减少一个一次性项目501.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8.17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30.84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169.0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718.94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减少7.71万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42.2万元。三是项目支出减少699.63万元,其中减少一个一次性项目510.74万元;调剂存量指标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比上年少了84.75万元;市政及路灯日常维护减少8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07万元,占26.5%;项目支出1,594.94万元,占73.5%。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69.0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18.94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减少7.11万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42.2万元。三是项目支出减少699.63万元,其中相比上年减少一个一次性项目501.74万元;调剂存量指标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比上年少了84.75万元;市政及路灯日常维护减少83.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0.89万元,下降22.4%。一是本年基本支出收入增加23.99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584.9万元,其中减少一个一次性项目501.74万元;市政及路灯日常维护减少83.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5.92万元,下降17.3%。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市政及路灯日常维护费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0.84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8.94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减少7.11万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42.2万元。三是项目支出减少699.63万元,其中减少一个一次性项目501.74万元;调剂存量指标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比上年少了84.75万元;市政及路灯日常维护减少83.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5.93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市政及路灯日常维护费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8.18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3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2022年清算以前年度待遇。
(2)卫生健康支出23.76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6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减少医疗保险支出 。
(3)城乡社区支出1,781.44万元,占8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1.59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市政及路灯日常维护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255.62万元,占1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9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晋升后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4.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1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综合目标考核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个人和家庭补助。公用经费9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19万元,下降30.4%,主要原因减少了差旅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公车运行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14万元,下降56.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结节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3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使用年限越来越长,维护成本越来越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保险费、过路停车费、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14万元,下降56.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弥补驾驶员日常运转经费,在办公费或劳务费中列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3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使用年限越来越长,维护成本越来越高。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会议加班用餐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参加培训次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9.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9.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9.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9.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市政设施及照明设施维护工程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所对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9项,涉及资金1594.9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128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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