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负责全区环卫工作、设施运行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2.负责城区公厕的新建、改建、维修、管理,城区公厕化粪池清掏管理,城区水域清漂及綦河两岸步道、护栏的保洁,城区果皮箱、垃圾处置管理等工作。
3.具体负责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4.承担对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渗滤液等处置的监督考核管理具体事务性工作。
5.承担垃圾处置费行政征收具体事务性工作。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 办公室。综合协调管理全所各项事务,负责全所党建管理、财务管理、公务车辆派遣、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及职工教育培训、岗位补缺、后勤保障、档案管理、固定资产、公文办理及宣传等相关管理工作;文明单位、卫生单位、健康单位等创建工作;拟订市容环卫专业规划、发展规划。
2. 环境卫生管理科(简称:环卫科)。指导街(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承担环境卫生行业企业的资质审查、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具体工作;负责城区公厕清扫保洁、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城区环境卫生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
3. 设施设备管理科(简称:设施科)。负责全区环卫设施运行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环卫设施设备采购;负责本单位车辆、船舶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厕的新建、改建、维护等工作,城区直管公厕化粪池的清掏管理等工作;承担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行业指导工作及监管工作。
4. 农村环境管理科(简称:农环科)。负责组织拟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度计划,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垃圾收运、环境卫生、渗滤液处理、医疗废弃物等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管理;对全区垃圾中转站设施安全、卫生监管工作;负责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上报、销号工作;负责区城市管理局生态环保牵头工作。
5. 安全管理科(简称:安全科)。负责环卫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环卫所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綦江城区环卫设施、车辆运行、清漂作业安全及化粪池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医疗废弃物、渗滤液处置企业的安全督查工作。
6. 水域环境管理科(简称:水域科)。负责城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水域清漂及綦河两岸步道、护栏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清淤等工作。
7. 垃圾处置费征收办公室(简称:征收办)。承担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具体工作,全面做好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入库和上报工作,清理票据的使用和核对、管理工作;完善征收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改进收费方式方法,做好优抚、低保人员的退费工作;负责下达全区年度街镇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任务。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900.76万元,支出总计1,900.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49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785.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18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和人员变动费用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5.1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5.57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900.7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33.49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基本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72.64万元,占45.9%;项目支出1,028.12万元,占54.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00.7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3.49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结转结余资金较多;厉行节约,减少基本支出中不必要的公用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47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预算增加,2022年新增环卫工人体检及意外险费用和生活餐厨垃圾计量系统网络专线项目,以及临聘人员变动导致临聘劳务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03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5.57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35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减少以及项目支出中的清漂资金支出和老旧小区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54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局划转关于农村环境治理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加0.00%,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3.78万元,占1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96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放2021年退休人员综合目标考核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31.32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3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根据决算关账要求财政调整事业离退休的医疗费补助。
(3)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次级河流清漂资金安排。
(4)城乡社区支出1,201.84万元,占6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3.96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用经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109.82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次级河流清漂资金安排。
(6)住房保障支出123.28万元,占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43万元,增长299.6%,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老旧小区资金安排。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0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退休一名,死亡一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个人和家庭补助。公用经费97.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42万元,下降5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0.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71万元,增长1314.2%,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结转结余。本年支出110.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87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资金安排。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3万元,下降40.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46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采购防汛清漂保障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持平,主要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13.88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清漂保障用车的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2万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采购防汛清漂保障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停车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2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5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相关业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是按照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9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3.33元,车均购置费13.88万元,车均维护费1.4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线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事业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清漂保障用车及办公设备购置和移动公厕的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851.55万元。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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