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嘉鸿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嘉鸿汽车维修租赁项目批准书
渝(綦)环准〔2019〕124号
重庆市綦江区嘉鸿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联系人:周亮,手机:19923560425)报送的嘉鸿汽车维修租赁项目由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在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大石路52号附15号建设。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营运中应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945.99m2。租用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有场地,建设“嘉鸿汽车维修租赁项目”(下文简称“拟建项目),主要购置举升机、校正仪、平衡机、喷烤漆房等一系列设备,从事小型汽车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保养和洗车服务,年维修、保养汽车约4000辆,其中需要补漆的车辆约1000辆,年洗车量约7200辆。不设劳动定员27人,一班制(8小时/班),年工作360天。不设食宿。项目总投资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
二、该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本批准书附件规定的排放标准执行,不得突破。
三、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保护目标及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施工期
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对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加遮盖物,同时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洒水措施防止扬尘。在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置轮胎冲洗池和隔油沉淀池,清洗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能够依托城市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建筑施工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建筑垃圾由施工方以封闭运输的形式使用专用车辆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合法渣场,运输应严格按照市容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及路线行驶,控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严禁带泥上路;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严格做到日产日清。
(二)营运期
1.废水:雨水直接排入厂区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生化池(处理能力4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有效容积5 m3)处理达《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最终排至綦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綦江。
2.废气:2间喷烤漆房废气共用一套“二级过滤毡+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该项目营运期应采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建筑隔声,减振垫,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a类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4.固废:废刹车片、废空气滤芯、废零部件等,暂存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废旧资源单位回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机油滤芯、洗枪废液、漆渣、废遮蔽纸、废油漆桶、废过滤毡、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废含油棉纱手套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该项目设置8m2一般固废暂存间和15m2危废暂存间,落实“三防”措施。
5.环境风险:地面进行分区防渗处置,墙面采用防火墙,配置灭火器。该项目应建立健全环境安全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定期开展演练,防止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6.总量控制要求:COD 0.042吨/年,氨氮0.002吨/年。
四、批准书未尽事宜,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执行。
五、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中,应把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主体工程同步监理;竣工投产后,建设单位原则上按照规定及时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生态保护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附件: 重庆市綦江区嘉鸿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嘉鸿汽车维修租赁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
(盖章)
2019年11月23日
抄送: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文龙街道办事处。
附件:
重庆市綦江区嘉鸿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嘉鸿汽车维修租赁项目
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
废水
污染源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污染因子 |
浓度限值(mg/L) |
排放量(kg/d) |
总量指标(t/a) |
生活污水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COD BOD5 SS NH3-N 动植物油 |
500 300 400 45 100 |
/ |
0.186 0.103 0.062 0.014 0.008 |
生产废水 |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 |
COD SS 石油类 LAS |
300 100 10 10 |
/ |
0.125 0.042 0.004 0.004 |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COD BOD5 SS NH3-N 石油类 LAS 动植物油 |
50 10 10 5 1 0.5 1 |
/ |
0.042 0.004 0.008 0.002 0.0002 0.0004 0.0004 |
废气
污染源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污染 因子 |
有组织排放 |
无组织 排放浓度 (mg/ m3) |
总量指标(t/a) |
||
排放口高度(m) |
浓度限值 (mg/ m3) |
速率限值(kg/h) |
|||||
喷漆 |
《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1-2016)标准 |
颗粒物 甲苯 二甲苯 苯系物 非甲烷总烃 VOCs |
15 |
50 30 10 |
/ |
2.0 1.0 1.0 |
0.0133 0.0007 0.0024 0.0059 0.0059 0.0075 |
噪声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最大允许排放值 |
备注 |
|
昼间(db) |
夜间(db)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 |
60 |
50 |
除道路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 |
70 |
55 |
临道路侧 |
固废
固体废物名称 和种类 |
固体废物产生量 (吨/年) |
固体废物主要成份 |
主要成份含量 (%) |
处置方式及数量 (吨/年) |
|||
最高 |
平均 |
方式 |
数量 |
占总量% |
|||
废刹车片、废空气滤芯、废零部件 |
5 |
一般固废 |
/ |
/ |
定期交废旧资源单位回收 |
5 |
100 |
废机油 |
4.8 |
危险废物 |
/ |
/ |
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4.8 |
100 |
废机油桶 |
0.6 |
/ |
/ |
0.6 |
100 |
||
废机油滤芯 |
0.48 |
/ |
/ |
0.48 |
100 |
||
漆渣 |
0.001 |
/ |
/ |
0.001 |
100 |
||
废遮蔽纸 |
0.1 |
/ |
/ |
0.1 |
100 |
||
废油漆桶 |
0.025 |
/ |
/ |
0.025 |
100 |
||
洗枪废液 |
0.05 |
/ |
/ |
0.05 |
100 |
||
废过滤毡 |
0.12 |
/ |
/ |
0.12 |
100 |
||
废活性炭 |
0.975 |
/ |
/ |
0.975 |
100 |
||
废UV灯管 |
0.05 |
/ |
/ |
0.05 |
100 |
||
废含油棉纱手套 |
0.05 |
/ |
/ |
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
0.05 |
100 |
|
生活垃圾 |
4.86 |
生活垃圾 |
/ |
/ |
4.86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