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环境保护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告表
渝(綦)环评公告〔2019〕105号
重庆市綦江区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9月29日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反馈意见受理时间为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0日。
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hbj.cqqj.gov.cn/index/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qjqhbj@163.com
传真:48663889
联系地址:重庆市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建设单位 |
重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建新盛储气调峰配气站项目 |
建设地址 |
綦江区新盛镇德胜村 |
环评机构 |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类别 |
报告表 |
建设内容 |
重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公司”)拟投资3100万元在綦江区新盛镇德胜村新建新盛储气调峰配气站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该项目已于2017年3月取得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为市政用地,已于2019年5月取得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投资备案证(备案号:2019-500110-45-03-070761)。项目建设内容为:1座日输配20×104m3的配气站,无人值守,主要有天然气接收、过滤、计量、调压、加臭和处理事故时的天然气放空功能,经配气站处理后的天然气供应周边城市居民、商业、工业用户。 门站上下游各1.5km范围内的管线属于拟建项目配套工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第175项“城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建项目场外配套建设的输气管道最大设计压力1.6兆帕,不包含在上述类别中,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可直接建设,目前站外输气管线已建成,拟建项目可依托。本次评价内容中不包括储气调峰功能。如后续需要建设,再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