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三会锻造厂原址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綦江区“三会锻造厂”原址场地位于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三溪村文家坝社,占地面积约2350 m2,本次场地环境调查评估范围为“三会锻造厂”原址场地范围,调查评估时段为1989年至2018年4月。该地块1989年以前为荒地,1989年-2002年4月之间为农具锻造作坊,主要从事镰刀、锄头等农具及配件锻造加工;2002年4月,成立“三会锻造厂”,主要从事汽车配件的生产加工;2010年该厂全面关停,厂区内主要生产设备及库存货物均已撤离。2010年至2018年4月(现场采样阶段)期间该厂一直处于关停状态,场地内未进行平场活动,场地处于空置状态。
结合现场踏勘及资料分析,本次评估采用专业判断法分别在仓储生活区、机加办公区、热处理区、场地内空地等区域布设5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土壤样品共15个,监测因子包括:pH值、铅、镉、锌、镍、铜、总铬、砷、汞、锰、钒、VOCs、TPH。
目前,评估场地暂无规划,由于场地周围分散有少量居民,且距离居民区较近,为安全起见,本次评估的标准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土壤筛选值执行,该标准未列入的项目则参照《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 50/ T 723-2016)中居住用地标准执行。
检测结果表明:场地土壤pH在6.58~7.85之间,平均值为7.17,整体呈弱碱性;场地内土壤样品重金属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土壤筛选值和《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 50/ T 723—2016)中居住用地标准;场地内土壤样品中总石油烃含量低于《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 50/ T 723—2016)中居住用地标准;所有检测样品中VOCs均低于检出限。
根据重庆市相关管理要求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50/ T 725—2016)的标准限值,表明三会锻造厂原址场地当前土壤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居住用地环境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