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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轮第二批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重庆市第二轮第二批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
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第七批2024年11月26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綦江电20241125004 |
从綦江区三角镇出来往綦江方向通惠河河段,河水长期呈黑色浑浊,跟綦江河里水的颜色不一样,举报人不清楚河水变黑缘由。 |
綦江区通惠街道 |
水 |
经核查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发现:三角场镇农贸街菜鸟驿站和超市下面共存在2处二三级管网破损,有生活污水流入通惠河情况。通惠河三角场镇段河面有零散垃圾及其他漂浮物。三角场镇至綦江城区段水质感官无明显异常。 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通惠河三角场镇往綦江城区段水质进行监测。 |
部分属实 |
1.立即对发现的二三级管网破损问题进行整改,修复破损的管网。 2.立即组织对河面漂浮垃圾进行清理。 3.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整治。 |
1.水质监测结果显示:通惠河三角场镇至綦江城区段的水质监测结果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 2.已组织对三角场镇农贸街菜鸟驿站及超市下面共2处破损的管网进行修复,对河面垃圾及浮漂植物进行清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綦江电20241125005 |
綦江区永城镇西南水泥旁边有建筑工地(投诉人不清楚工地项目名称)面积很大,灰尘很大,同时周边还有一些石子、石粉厂灰尘也很严重。 |
綦江区永城镇 |
大气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经核查,永城镇西南水泥周边1公里范围内共有两家石子、石粉厂,均为来料加工:一是綦江区陈小强建材经营部,位于綦江区永城镇温泉村沙坡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生产区域(料仓)地面有积尘,现场未见明显扬尘污染;二是万盛经开区伦治石粉加工厂,位于万盛经开区温塘村麻坝河,因涉及管辖范围,将移交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进行调查处理。 2、西南水泥厂附近仅有重庆水星消防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建筑工地,现场检查时该工地处于停工状态,现场存在大量裸土未覆盖的控尘问题。 |
部分属实 |
1、责令綦江区陈小强建材经营部严格落实扬尘防范措施,料仓顶部加装喷淋降尘等设施,加强厂区及外部道路清扫保洁,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督促对重庆水星消防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工地裸土进行覆盖,减少扬尘污染; |
1.11月28日,陈小强建材经营部已对料仓周边及厂区外部道路进行清扫; 2.万盛经开区伦治石粉加工厂原材料未覆盖、传输带未密闭等问题已移送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
已办结 |
无 |
3 |
綦江电20241125007 |
綦江区赶水镇南坪村2组(社)长及两位村民在饮水工程征地中侵占约1800平米左右国有林地。本组(社)部分村民在征地丈量中面积虚高。投诉人称从事过护林员工作,其称本组(社)原有的40亩左右国有林地在本次征地赔偿中未计入集体部分,怀疑被人冒领补偿款。 |
綦江区赶水镇 |
生态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经核实,该问题中反映的饮水工程为赶水镇藻渡水库,通过綦江区国有林场林权证及“林调通”定位比对,举报地块距国有林地120米左右,不在2007版重庆市綦江区国有林地范围内,非现今重庆市綦江区国有林场实际管辖经营区域。另经调阅《赶水镇国公有林登记表》,该举报地块处于国有林地范围外。 2.经实地走访了解,为照顾路途遥远、产量不高的土地,在下放土地时确有农户得到的实际土地面积基本大于确权面积。藻渡水库征地是按照实地测量面积进行征地补偿。 3.根据《藻渡水库工程项目征收集体土地现场调查登记表》,南坪村2社地块中无国有林地。 |
部分属实 |
1.会同赶水镇人民政府做好国有林权边界的管理工作。 2.继续加强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做好林权林界宣传的解释工作。 |
1.区林业局会同区水利局、赶水镇人民政府对反映问题涉及的国有林地界线及征地面积进行比对,确定举报地块处于国有林地范围外。 2.对赶水镇南坪村征地地块进行现场定点定位核查。 |
已办结 |
无 |
4 |
綦江电20241125008 |
华强化肥厂磷石膏灰渣场;事由:举报人反映该灰渣场的磷石膏已转移部分,但处理进度慢,近一两个月未转移,灰渣场固废污染周边环境。 |
綦江区通惠街道 |
固废 |
经核查问题部分属实。 华强磷石膏转运工作于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因企业原因暂停。后经协商,2024年11月20日再次启动磷石膏转运处置工作。 已清运部分的渣场地面已进行了覆绿;未处置部分,场内道路建有喷淋设施降尘等,但未全面落实防尘措施。渗滤液经收集池收集后,抽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排放。 |
部分属实 |
1.继续对华强公司磷石膏渣场内磷石膏进行清运; 2.加强渣场日常监管,避免产生污染问题。 |
1.对华强渣场开展现场核查,督促重庆华强公司落实扬尘防控措施。 2.华强公司对未处置部分磷石膏堆场进行定时喷淋,保持堆场表面湿润。 |
未办结 |
无 |
5 |
綦江电20241125009 |
綦江区隆盛镇新屋村团结组龙田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厂)生产中产生较大的粉尘。该公司非法占有本人耕地。其矿山爆破使自己住房受损开裂,经鉴定为D级危房。 |
綦江区隆盛镇 |
大气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重庆市綦江区龙田建材有限公司建有1条石子生产线,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作业,未见明显扬尘污染,但存在生产区域彩钢棚多处破损,矿山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防范措施等问题,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对相关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2.经现场踏勘及相关报告,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超批准范围采矿行为。 3.隆盛镇人民政府在2022年-2023年期间开展了农房信息采集。经查询重庆市自建房安全管理系统,重庆市綦江区龙田建材有限公司周边无农房纳入监管系统。 |
部分属实 |
1.对该公司未有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立案查处; 2.督促该公司尽快完成整改,对生产区域破损厂棚进行修缮,落实贮存物料区域扬尘防范措施,避免扬尘散排。 |
1.对重庆市綦江区龙田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勘察,并要求该公司对涉及到的扬尘问题进行整改; 2.已对该公司涉嫌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綦江电20241125010 |
修建藻渡水库后,赶水镇南坪村2社村民开始饮用铜谷(投诉人也不知道是哪两个字)水库的水,今年7、8月开始有人在水库喂鸭子,对水库水质造成污染。 |
綦江区赶水镇 |
水 |
经调查问题不属实。 1.经查,赶水镇南坪村辖区共81个山坪塘,无水库,均没有名为铜谷的。通过走访情况,并结合相关资料判断,群众反映的铜谷水库实为松树沟山坪塘(非饮用水源),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周边居民取水情况。 2.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山坪塘中有饲养鸭子的迹象,周边群众表示自2017年以来一直未在该山坪塘内饲养家禽。 3.赶水镇南坪村水厂从藻渡河取水,主要保障南坪村(含南坪村2社)、风门村和香山村部分村民饮水。经查,南坪村水厂的设备运行正常,出厂水质达标。 |
不属实 |
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确保农村集中供水设施的规范运行,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2.加强对藻渡水库征拆相关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认可度。 |
1.对松树沟山坪塘进行了实地查看,未发现山坪塘中有村民取水和饲养鸭子的迹象。 2.经查,南坪村水厂的设备运行正常,出厂水质达标。 |
/ |
无 |
7 |
綦江电20241125011 |
九龙大道刘三饭店油烟处理设施未按要求及时清洗,油烟排放不达标。帝王坝坝多个夜烤摊占道经营,油烟废气和噪声扰民。以上问题多次向相关单位反映过,未得到解决。 |
綦江区文龙街道 |
大气 |
经调查问题属实。 1.刘三饭店位于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营业时间为中午、晚上。经现场检查,该店安装有集气罩及油烟净化器,油烟收集罩及净化设施积油较重,现场未提供清洗记录,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从二楼顶端外排,排放管道未开设监测孔。 2.经现场核查,帝王坝坝共有7家烧烤及大排档经营单位,均在店外临时搭建塑料棚用于就餐;有4家于2024年6月新更换了一体化油烟净化烧烤机,并由设备厂家定期进行清洗;另外3家均装有油烟处理设施。 |
属实 |
1.督促刘三饭店立即对油烟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清洗,开设油烟监测孔。同时,对该店油烟开展执法监测; 2.督促其他经营者加强油烟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清洗,建立清洗台账; 3.对未及时整改的餐馆进行依法处理; 4.督促相关餐饮单位严格遵守油烟及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 |
1.召集帝王坝坝7家餐饮单位召开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推进会,要求其加强设备维护清洗,防止油烟扰民。对刘三饭店进行监测,并要求其立即对油烟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清洗,建立清洗台账,开设油烟监测孔。 2.对帝王坝坝占道经营餐馆进行执法检查,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綦江电20241125012 |
投诉人反映石角镇污水处理站离家仅四米远,臭气及噪音污染大,2014年向镇政府投诉反映,至今未解决问题。 |
綦江区石角镇 |
水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通过现场核实,投诉人住宅位于石角镇污水处理厂大门口外,距离较近。 石角镇污水处理厂于2013年9月建成,2013年10月正式运营,2020年完成技改,2023年加装隔音挡板。自2021年起,该污水处理厂开始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每季度噪音、臭气监测。截至目前,石角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各项监测指标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继续加强石角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常态化开展监测,确保噪音、臭气、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
1.通过现场核实,石角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每日污水在08:00开始处理18:00以前完成处理并关闭厂区所有设备,剩余污水由提升池和调节池进行储存。 2.2023年,市环投通过对池体上靠房屋侧设备增加隔音挡板,对设备使用隔音板进行封闭,进一步降低运行噪音。 3.市环投拟对靠近房屋侧设备进行更换,将管道泵更换为潜水泵,进一步降低噪声。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