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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日期:2024-09-03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公开单位:綦江区                                                                                    20249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所属区县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CQ202405110023

綦江区新盛街道宝珠村2组是基本农田保护区,投诉人的基本农田被邻居(袁应清)占用修建房屋,修建房屋的建筑垃圾堆放到投诉人家的基本农田未清理。

綦江区

土壤

经查,被举报人袁应清系新盛街道宝珠村二组村民。在其修建房屋过程中,曾将原房屋(土墙结构)拆除下来的土墙墙泥堆放在村民袁洪胜约100平方米的田土中(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约60平方米)。513日现场核查时,尚余约10余平方米土地未恢复耕种条件。故该投诉内容基本属实。

部分属实

要求袁应清对占用的耕地恢复耕种,并向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农业农村委申请联合验收。

1.区规资局于513日—14日,对被投诉区域进行实地检查和测量,确定相关村民所属基本农田区域范围。

2.2024513日,区规资局向袁应清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綦规资执停〔20241441号)并责令其对占用耕地立即予以恢复。

3.袁应清根据区规资局意见已对破坏的耕地进行整改,恢复农用物种植。

2

D3CQ202405130061

自己父亲是綦江区扶欢镇东升村4组村民,因当地修生物油资公司厂房,将其家中土墙房屋及土地强制占用,并且将其家中另一处房屋冲跨,存在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无任何补偿。现诉求:解决以上问题

綦江区

生态

经綦江高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拆迁征收中心、扶欢镇政府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是关于“当地修生物油资公司厂房,将其家中土墙房屋及土地强制占用”问题,不属实。举报涉及的征收土地(含青苗及附构着物)补偿费用已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字领取;房屋补偿费用已提交至区公证处,并由区公证处制发《提存公证书》,补偿安置已经完毕。故不存在强制占用问题。

二是关于“将其家中另一处房屋冲跨”问题,部分属实。为推进项目建设,南州投资公司对已征收土地进行了平场(预留了举报人房屋腾退距离)。经核查,举报人反映房屋确实存在垮塌情况,现场确有平场场地上雨水流入的痕迹。

三是关于“存在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问题,不属实。生物油脂资源再生项目业主单位于202310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目前正在办理环评等前期手续,暂未启动建设。经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和举报人现场核查,未发现建设施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关于“无任何补偿”问题,不属实。举报涉及的土地补偿费用(含青苗及附构着物)168595.20元已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字领取;房屋补偿费用599372.2元已提交至区公证处并由区公证处制发《提存公证书》。

部分属实

对举报人的合理诉求予以解决;加强政策宣传,争取群众理解。

1.经核查,该群众投诉主要涉及拆迁安置补偿问题。202389日、2024415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均已对相关案件进行判决。

2.2024522日,綦江区人民政府已向该投诉人传达行政决定(綦江府履〔202416号)。

3.相关单位已主动开展宣传及协调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

D3CQ202405170069

綦江区电力街靠近金华医院旁边的无名小区,由于小区楼下的几家餐馆没有设置公共烟道(芳芳豆花、情家卤菜、二楼的情家白果店铺等),餐馆直接排放油烟扰民,工作时抽油烟机噪声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曾向12345反映过该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现诉求:安装公共烟道和处理噪噪声。

綦江区

大气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1.没有设置公共烟道,不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电力街靠近金华医院旁边的无名小区为綦江区文龙街道双龙路电力小区6号楼,建有专用烟道。

2.油烟直排问题,属实。经查,油烟问题涉及8家餐饮店,分别为秦嘉白果王(情家白果店铺)、秦家卤菜馆(情家卤菜)、芳芳早豆花(芳芳豆花)、明二妹养生汤、国宝家常菜、耍娃家常菜馆、佳琪特色鸡杂干锅、鬼将烧烤。其中秦嘉白果王、明二妹养生汤、国宝家常菜、耍娃家常菜馆、佳琪特色鸡杂干锅、鬼将烧烤6家餐饮店产生的油烟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秦家卤菜馆、芳芳早豆花2家餐饮店油烟未接入专用烟道;秦嘉白果王、明二妹养生汤、秦家卤菜馆、鬼将烧烤4家餐饮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且正常运行,芳芳早豆花、国宝家常菜、耍娃家常菜馆、佳琪特色鸡杂干锅4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3.工作时抽油烟机噪声扰民问题,属实。经查,秦家卤菜馆、芳芳早豆花、耍娃家常菜馆、佳琪特色鸡杂干锅、鬼将烧烤5家餐饮店安装有排风扇,秦嘉白果王抽油烟机风机安装在外墙上,运转时会产生噪音。

部分属实

一是涉及油烟直排和噪声问题的餐馆立即整改,消除油烟噪声影响;二是加强对全区类似餐馆(楼下为经营门面的居民楼)进行监督检查,结合相关政策宣传,督促经营者自觉完善油烟处置设施,消除噪声影响,为群众提供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1.经查,群众反映的綦江区文龙街道双龙路电力小区6号楼已安装公共烟道。

2.投诉涉及的芳芳早豆花、国宝家常菜、耍娃家常菜馆、佳琪特色鸡杂干锅4家均于521日签订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协议并完成整改。

4.秦嘉白果王、明二妹养生汤、秦家卤菜馆、鬼将烧烤4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已对设备进行清洗检修。

5.鬼将烧烤餐饮店、芳芳早豆花均已完成排风扇拆除。秦家卤菜馆、耍娃家常菜馆、佳琪特色鸡杂干锅在安装油烟净化器及烟道改造时一并拆除排风扇。秦嘉白果王已将抽油烟机外置风机移至室内。

4

D3CQ202405200078

綦江区石角镇欧家村4组村民唐德福修建鱼塘阻断了欧家村4组的河道,破坏了河道生态环境,也会造成山体滑坡的现象。曾向区规划局反映,工作人员告知无法处理,再次向石角镇反映,未得到有效处理。

綦江区

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修建鱼塘问题。经查,修建鱼塘问题属实。欧家村组4村民唐德福,于2019年利用田间沟渠,拦沟筑坝后,扩大了鱼塘水面。

2.关于阻断河道问题,经查,阻断河道不属实。信访人反映河道实为农村沟渠(天然水系),綦江区水利局经现场核实,该沟渠未纳入河道名录公布,不属于河道范畴。目前该沟渠水流畅通,上下游沟渠自然水流未受到阻断。

3.关于破坏河道生态环境问题。经石角镇政府核实,该鱼塘未占用基本农田、耕地、林地,未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从现场感官上未发现沟渠及鱼塘水质异常,为准确掌握水质安全情况,区水利局于2024523日对晏家沟上游、鱼塘、下游水质进行采样,待水质检测报告出具后进行确定。

4.关于会造成山体滑坡现象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2024522日,经区规资局地环站专家到现场踏勘及调阅资料,该鱼塘区域及周边目前无在册地灾隐患点。

1.对该鱼塘整体情况(占地、养殖)开展核实,确保无违法违规行为。2.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群众沟通协调工作,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

1.2024522日,石角镇政府会同区规资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现场核实群众反映问题。

2.2024522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地环站专家现场踏勘,并查阅綦江区孕灾地质条件图,就反映的山体滑坡现象进行核查。

3.督促业主恢复农田,同时加强对群众进行生态环境政策宣传。

4.加强该区域周边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

X3CQ202405220062

来信人反映綦江区文龙街道千山美林小区3栋一单元底楼餐馆、烧烤长期扰民。1.住房楼栋下门面设置餐馆长期扰民。该栋楼属于老小区,无烟道设置,不应该设置餐馆,但蒙记牛肉面、天天烧烤等餐馆的设置,长期对整栋楼业主影响极大。2.餐馆油烟对整栋楼及周边住户业主长期扰民。餐饮油烟长期污染整栋楼,导致业主们深受极大侵害,老人小孩经常呛咳,咳嗽、哮喘加重。3.顾客喝酒、划拳等噪声长期扰民。蒙记牛肉面24小时营业、天天烧烤每天晚上20开始吵闹,直至凌晨2-3点,有时4-5点,长期噪声扰民,同时餐馆乱搭电线并用大灯照明,导致明亮光线照进窗户,夜间如大白天影响入睡,导致小孩、老人、大人无法睡眠。4.餐桌、座椅长期占用公共区域,影响币容市貌和环境卫生餐馆和烧烤夜间在小区门口占用公共场所乱摆设餐桌椅,同时餐饮留下的垃圾在小区公共区域形成污垢,严重污染公共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5.住户业主安全长期得不到保障。因为长期存在以上各种扰民情况,业主与老板、顾客之间长期存在矛盾,经常发生吵架、打架、住户业主家门被酒后青年打砸等恶性事件。

綦江区

大气

1.针对“住房楼栋下门面设置餐馆长期扰民。该栋楼属于老小区,无烟道设置,不应该设置餐馆,但蒙记牛肉面、天天烧烤等餐馆的设置,长期对整栋楼业主影响极大”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千山美林小区3栋一单元修建于2010年,未设置公共烟道,楼下现有蒙记牛肉面、天天烧烤两家餐馆。

2.针对“餐馆油烟对整栋楼及周边住户业主长期扰民。餐饮油烟长期污染整栋楼,导致业主们深受极大侵害,老人小孩经常呛咳,咳嗽、哮喘加重”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千山美林小区3栋一单元一层共8个门面,其中2个为餐馆,分别为蒙记牛肉面、天天烧烤,另外有非餐饮门面6个。蒙记牛肉面、天天烧烤安装有餐饮油烟净化器,且能正常运行,净化后烟气通过下水道排放,对楼上居民有一定影响。

3.针对“顾客喝酒、划拳等噪声长期扰民。蒙记牛肉面24小时营业、天天烧烤每天晚上20开始吵闹,直至凌晨2-3点,有时4-5点,长期噪声扰民,同时餐馆乱搭电线并用大灯照明,导致明亮光线照进窗户,夜间如大白天影响入睡,导致小孩、老人、大人无法睡眠”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蒙记牛肉面、天天烧烤存在长时间经营情况(到凌晨)。天天烧烤为方便营业,存在占道经营,导致乱搭电线并用大灯照明(乱搭电线1处),顾客喝酒、划拳等偶有发生。

4.针对“餐桌、座椅长期占用公共区域,影响币容市貌和环境卫生餐馆和烧烤夜间在小区门口占用公共场所乱摆设餐桌椅,同时餐饮留下的垃圾在小区公共区域形成污垢,严重污染公共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蒙记牛肉面、天天烧烤为方便营业,均有存在占道经营情况,蒙记牛肉面有2套桌椅占道经营,天天烧烤有5套桌椅占道经营。天天烧烤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未及时收纳处置,导致小区公共区域形成污垢。

5.针对“住户业主安全长期得不到保障。因为长期存在以上各种扰民情况,业主与老板、顾客之间长期存在矛盾,经常发生吵架、打架、住户业主家门被酒后青年打砸等恶性事件”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文龙街道派出所核查,近半年来该区域曾发生一次治安纠纷调解。

部分属实

1.对蒙记牛肉面、天天烧烤开展现场核实,立行立改,确保投诉问题得到整改。

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类似得到有效制止。

3.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群众沟通协调工作。

1.区生态环境局、文龙街道、文龙街道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已开展联合检查,于2024523日针对餐饮油烟违规排放及占道经营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已拆除天天烧烤乱搭电线及照明大灯。

2.经协商,天天烧烤现场已于630日另选址搬迁。

3.要求蒙记牛肉面立即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并确保每半年清洗1次。根据现场检查,该餐馆油烟净化器能够正常稳定运行。

4.文龙街道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餐饮油烟违规排放及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6

D3CQ202405220077

綦江区古南镇两路村7社松雨置业工厂,每日21:00开始作业产生噪音扰民,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

綦江区

噪声

经綦江高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2024523日,綦江高新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对重庆松雨纸业有限公司现场开展夜间检查,当日晚未发现该企业生产作业。

2.2024524日,綦江高新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到重庆松雨纸业有限公司东北侧居民区进行走访排查,根据居民反映,重庆松雨纸业有限公司偶有夜间生产情况。

3.2024528日晚,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再次对重庆松雨纸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企业未生产。

4.2024524日,綦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重庆松雨纸业有限公司东北侧居民区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期间该企业正常生产,监测结果显示重庆松雨纸业有限公司排放的厂界环境噪声昼间超标2分贝。

5.经现场了解,松雨纸业噪声问题主要来源于回水储存设施异常导致噪声增大。

部分属实

1.对重庆松雨纸业有限公司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督促企业立即对问题设备进行维修,保证其正常运行;3.要求企业严格履行环评要求,按标准排放工业噪声;4.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群众沟通工作。

1.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公司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2.重庆松雨纸业有限公司已在锅炉回水管上加装了消声器并于2024620日委托重庆惠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公司西南角角外6m处和西侧居民处进行了环境噪声检测。根据《检测报告》,监测结果达标。

2.2024625日,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对现场复查,确保该企业有效完成整改。

7

D3CQ202405230070

綦江区桥河工业园区桥河堤坝长期有人在禁渔期内在此钓鱼。綦江区农委的电话02381204531长期无法打进去。

綦江区

其他污染

1.关于“綦江区桥河工业园区桥河堤坝长期有人在禁渔期内在此钓鱼”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地点位于綦江区桥河闸坝,为封闭区域,在巡查执法中发现确有垂钓人员禁钓期内在此违规垂钓,经调查钓鱼人员是从封闭区外林间小路绕道进入。

2.关于“綦江区农委的电话02381204531长期无法打进去”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02381204531不属于綦江区农业农村委电话,綦江区在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宣传牌上对外公开的禁渔举报电话为02385880543110,以上电话24小时均可打通。

部分属实

1.继续加大对綦江区桥河闸坝区域禁钓期巡查、执法,打击非法垂钓行为;

2.加强禁渔政策和举报电话宣传,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1.加大綦江区桥河闸坝区域禁钓期巡查执法力度。

2.加强对綦江区桥河闸坝封闭区域管理,已于524日加固修复了桥河闸坝安全围网设施,加装了安全围网封堵该区域外围进入闸坝的林间小路。

3.大力宣传禁渔政策、举报电话,新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宣传牌4块,加强禁钓期值班值守,确保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

8

X3CQ202405250002

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黄沙村,法定代表人刘德清 ,取得了綦江区生态环境局下发的綦环文 (2023)40豁免许可,可以开展15500吨 /年 含油金属屑的收集、贮存及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国家危险废物豁免管理要求豁免管理单位只能将“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而该公司未执行上述规定,直接接收了产废企业未经打包压块的不属于豁免范围的含油铝屑。另外,该公司含油铝屑暂存场地也未按照环评法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开展环评和取得排污许可。以上行为违反了国家环评法、固废法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请督察组督促綦江区生态环境局终止该公司豁免资格,请督察组督促查处该公司的相关违法行为。

綦江区

土壤

经核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1.关于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接收未经打包压块的含油铝屑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回复明确含油金属屑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函》、《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处置含油金属屑可行性论证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向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下发豁免经营许可(綦环文〔202168号),企业每年均按时进行换证,豁免经营种类均为含油金属屑(不含铝屑)。

经现场核查,该公司签订的危险废物转移合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含油铝屑相关内容。现场未发现有含油铝屑的痕迹。

2.关于含油金属屑暂存场地未开展环评和取得排污许可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经查,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于2010年委托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轻轨、汽车、火车铸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1113日取得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书,文号:渝(綦)环准〔2011108号。

202111月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了《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处置含油金属屑可行性论证报告》,针对综合利用含油金属屑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其中已包含了含油金属屑暂存间相关内容。论证报告于20211124日通过专家评审。

另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明确回复含油金属屑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函》要求,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一直从事含油金属屑的回收利用,该企业已完善贮存设施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并报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审核,可以开展含油金属屑的收集、贮存及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不需再次开展环评。

2023724日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向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新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500222699271997E001W),包括“含油金属屑暂存间”相关信息。

3.其它发现问题

现场核查发现,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存在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规范和缺失的情况。

部分属实

1.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完善含油金属屑暂存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2.加强监管执法,督促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开展危险废物的豁免利用工作。

1.2024525日、27日,区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环评、排污许可、危险废物转移合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资料,并全面排查厂区含油金属屑收贮情况和开展执法监测,同时责令其加强危废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收集、贮存、处置、利用危险废物,严禁违法收购、贮存、利用和处置。

2.2024527日,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对含油金属屑暂存间部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进行了整改。

9

X3CQ202405250001

綦江区文龙办事处双龙社区优山美地大门前,菜园在绿化地内多年未解决,绿化地 内瓦缸30余口,占本绿化地的30%,多年至今未拆除还绿花地。请督察组调查处理。

綦江区

其他污染

经文龙街道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关于“优山美地大门前,菜园在绿化地内多年未解决,绿化地内瓦缸30余口”问题,部分属实。

2024528日,文龙街道到优山美地小区现场开展核查,大门口无占用绿地情况。优山美地小区范围内仅有31-2业主门前(距离小区大门约30米)绿地存在堆放花盆、种植农作物等情况。

2.“关于占用绿地30%,至今未拆除”问题,属实。

绿地面积大约50平方米,其中大部分为业主使用花盆栽种的绿植,小部分为栽种农作物。

属实

1.完成优山美地小区31-2门前违规占用绿地问题整改。

2.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528日,区城管执法队向业主吴文秀下达整改通知书(渝(綦)城责停(改)通字﹝202400204号),要求其立即恢复绿地。

2.529日,文龙街道已督促业主清除农作物,搬离花盆等物品。

3.530日,小区物业已栽种了绿化植物,完成补绿工作。

10

D3CQ202405270031

綦江区文龙街道綦枫绿苑小区(九龙丽景城市广场小区2栋正对面)有2-3家烧烤店(比如:新疆和田羊肉烧烤)外摆经营时,产生油烟扰民,食客产生噪音扰民,导致环境脏乱差。向多个部门反映无果。

綦江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针对“外摆经营”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文龙街道綦枫绿苑小区(九龙丽景城市广场小区2栋正对面)新疆和田羊肉烧烤、吴记烧烤两家烧烤店为方便营业,均有存在占道经营情况,新疆和田羊肉烧烤有6套桌椅占道经营,吴记烧烤有2套桌椅占道经营。

2.针对“产生油烟扰民”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綦江区文龙街道綦枫绿苑小区(九龙丽景城市广场小区2栋正对面)共11个门面,其中7个为餐馆,另外有非餐饮门面4个。餐馆中烧烤店门面有2个,分别为新疆和田羊肉烧烤、吴记烧烤。新疆和田羊肉烧烤、吴记烧烤未设置公共烟道,均安装餐饮油烟净化器,且能正常运行,但油烟净化后烟气未接专用烟道直排上天,对楼上居民有一定影响。

3.针对“食客产生噪音扰民”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新疆和田羊肉烧烤、吴记烧烤两家烧烤存在长时间经营情况(到凌晨),顾客喝酒、划拳等偶有发生。

4.针对“向多个部门反映无果”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231012日区生态环境局受理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綦枫绿苑小区周边消防队新疆和田羊肉烧烤直排油烟扰民,1016日区生态环境局执法2支队、文龙街道、九龙社区联合执法,新疆和田羊肉烧烤负责人承诺立即将破损烟道修复,确保油烟达标。2024413日文龙街道派出所接警九龙大道73号附52号(新疆和田羊肉烧烤)噪音扰民,接警后社区巡逻警力现场进行宣传教育。

部分属实

1.对新疆和田羊肉烧烤、吴记烧烤开展现场核实,立行立改,确保投诉问题得到整改。

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类似得到有效制止。

3.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群众沟通协调工作。

1.区生态环境局、文龙街道、文龙街道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已开展联合检查,于2024528日针对餐饮油烟违规排放及占道经营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2.2024529日文龙街道九龙社区已召集綦风绿苑4栋部分居民召开关于新疆和田羊肉烧烤、吴记烧烤安装专用烟道油烟排放工作会,同意两家餐馆安装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新疆和田羊肉烧烤、吴记烧烤已于2024626日完成专用烟道安装工作。

3.文龙街道加大对该区域餐饮油烟违规排放及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11

X3CQ202406010052

来信人反映綦江区生态环境局敷衍中央环保督察组,来信人对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綦江区生态环境局綦环文(2023)40)含油金属屑豁免资格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举报,但是綦江区生态环境局试图将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一次请求督促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尽快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及其上游产废企业存在的违规行为查实并依法处理。从转移联单和合同入手查实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直接上游从产废单位直接接收未经有资质单位预处理,或 者不合法预处理(产废企业要有相关预处理环评和进行了应急预案备案,按环评要求开展了预处理设备设施按照,申请了预处理合油金属屑排污许可方才合法)后的含油金属屑等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厂区内含油金属暂存场地没有依法开展环评,更没有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有非法排污的行为。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含油金属屑豁免处理设施的豁免管理只是不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而 其他诸如环评(原材料发生重大变化,污染因子评价等级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开展环评)、暂存库环保治理设施设计建设、排污许可证申领、转移联单办理、有资质单位运输等环节均为豁免。所以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豁免处理含油金属屑没有依法开展环评,更没有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有违反环评法和非法排污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应该罚没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的非法所得,并处以相应倍数的罚款。由于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应依法取消重呋德昂铸造有限公司的豁免资格,且在处罚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颁发豁免资格和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依据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的转移联单,对以上豁免企业的上游重庆市内机械加工厂等产废单位企业把不属于豁免管理的含油金属屑交给不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豁免单位处置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和处理,没收其非法所得。

綦江区

土壤

经核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关于“1.来信人对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綦江区生态环境局綦环文(2023)40)含油金属屑豁免资格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举报,但是綦江区生态环境局试图将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自2024525日接到涉及该公司投诉以来,区生态环境局于525日对该公司签订的危险废物转移合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现场管理等相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并于527日对厂区进行全面排查和污染防治设施监测。经现场核查,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具备含油金属屑豁免利用的条件,未发现该公司有违法行为,不存在试图将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形。

二、关于“2.从转移联单和合同入手查实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直接上游从产废单位直接接收未经有资质单位预处理,或者不合法预处理(产废企业要有相关预处理环评和进行了应急预案备案,按环评要求开展了预处理设备设施按照,申请了预处理合油金属屑排污许可方才合法)后的含油金属屑等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5.依据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的转移联单,对以上豁免企业的上游重庆市内机械加工厂等产废单位企业把不属于豁免管理的含油金属屑交给不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豁免单位处置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和处理,没收其非法所得”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转移联单和合同,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2021128日至202466日,共接收了重庆大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52家产废单位产生的含油金属屑,其中綦江区涉及10家。

202465日至6日,我局对属地10家产废企业进行现场核查4家,环评、排污许可等资料核查6家。经核查,綦江金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江区永盛齿轮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江区余扬齿轮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綦江县余扬汽配有限公司)、重庆大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重庆赛之源齿轮制造有限公司、綦江重配齿轮有限公司、綦江县桥兴齿轮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和直锥齿有限公司、重庆康田齿轮有限公司、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等10家产废企业均办理了环评、取得了排污许可手续,建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有防渗措施。同时按照202463日市生态环境局含油金属屑环境管理座谈会精神:含油金属屑预处理工艺是强化环保措施,并且生产工艺等未发生重大变动,按照《环评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可不重新报环评。

另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的相关规定,我局无权对辖区外产废企业(未在本辖区产生违法行为的)开展现场检查。202466日,经核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区外42家产废企业含油金属屑转移均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要求进行转移并执行了电子转移联单,运输公司为云阳县畅达物流有限公司、重庆恒森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重庆瑞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重庆同巨物流有限公司、重庆祥康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宇铂物流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均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

三、关于“3.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厂区内含油金属暂存场地没有依法开展环评,更没有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有非法排污的行为。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含油金属屑豁免处理设施的豁免管理只是不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而其他诸如环评(原材料发生重大变化,污染因子评价等级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开展环评)、暂存库环保治理设施设计建设、排污许可证申领、转移联单办理、有资质单位运输等环节均为豁免。所以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豁免处理含油金属屑没有依法开展环评,更没有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有违反环评法和非法排污的行为”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以废钢为主料生产铸件,所收集的废钢已经包含了含油金属屑,且自建成投运以来一直从事着含油金属屑的回收利用。按照《环评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原材料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完善了污染防治措施,原则上不需要重新报批环评。

另核查2023724日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向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500222699271997E001W),其中包括“含油金属屑暂存间”相关信息。

四、关于“4.按照相关规定,应该罚没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的非法所得,并处以相应倍数的罚款。由于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应依法取消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的豁免资格,且在处罚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颁发豁免资格和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自建成投运以来一直从事着含油金属屑的回收利用,并按要求开展了处置含油金属屑可行性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回复明确含油金属屑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函》等文件要求,向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下发豁免经营许可。经调查,该公司建设有含油金属屑暂存间并采取了防渗措施,执行了危险废物豁免联单,未发现其超出豁免经营范围等违法行为,不存在罚没非法所得的情况。

五、其他发现问题

经核查发现,綦江金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存在含油金属屑虽达到静置无滴漏,但未经打包或压块直接进行转运的情况。

部分属实

1.督促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开展危险废物的豁免利用工作。2.督促綦江金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含油金属屑豁免预处理要求。

202465日、6日,区生态环境局对重庆大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江区永盛齿轮有限公司、重庆赛之源齿轮制造有限公司和綦江金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并对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豁免经营活动开展核查。

12

D3CQ202406010058

綦江区文龙街道新街子社区碧水蓝湾小区附近綦江火车站货场(原綦江老火车站的位置),每天24小时(尤其是夜间)搬动货物时、开关车门时产生噪声扰民。

綦江区

噪声

綦江区:1.每天24小时噪声扰民,经现场核查,属实。群众反映的綦江火车站货场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铁路物流中心綦江火车站货场,距离碧水蓝湾小区约20米,主要到达玉米、麸皮、石英砂等成件货物,每月到达车皮约120节,装卸货物约7000吨,装卸作业为间歇性作业。遇到货物集中到达时,就会夜间进行卸车作业,叉车运行、鸣笛、开关车门会产生噪声;夜间卸车时仓库放不下货物就会联系货主立即出库,出库时搬运货物、车辆运输过程会产生噪声,对周边约200户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2.搬动货物时、开关车门时产生噪声扰民问题,经现场核查,属实。经查,该货场进行装卸作业、开关车门、车辆运行过程会产生噪声。

铁路办事处: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新街子社区碧水蓝湾小区位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綦江站货场对面。綦江站为货运营业站,其所属的川黔铁路于1965年开通运营。綦江站货场使用面积6943平方米,仓库面积912平方米,到达货物品类主要为粮食、其他货物,年到达量12万吨,主要吸引綦江区及周边厂矿企业的货源,为綦江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着支撑和保障作用。

投诉人主要反映綦江站货场搬动货物、开关车门的噪声,尤其是夜间噪声影响。由于货物每天24小时不定时到达,为保障铁路运输组织畅通和满足客户收货需求,货物到达綦江站后立即组织卸车,存在夜间卸车的情况。綦江站货场卸车采取机械和人力配合作业,卸车前先使用拉门绳拉开车门,由于部分车门开门时出现卡阻,装卸工用力拉开车门会导致车门与门框产生碰撞声。卸车作业使用叉车搬运货物。出库作业时,部分货主的接货汽车扶栏栏杆无法打开或未及时打开,货物只能跨过扶栏栏杆放置到汽车上,放置时会产生一定的声音。

部分属实

綦江区:一是建立货场装卸货物作业过程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加强装卸货物作业过程管控,降低噪声影响;二是调整夜间货物装卸作业时间,避免夜间作业时噪声扰民。

铁路办事处:针对群众投诉内容,优化调整作业时间,持续加强作业管控,做好叉车维护保养,减轻装卸作业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经查,投诉货场系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铁路物流中心綦江火车站货场。

2.区生态环境局已书面函告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铁路物流中心配合办理群众投诉。

3.区生态环境局、通惠街道、重庆铁路物流中心綦江营业室等单位于66日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要求綦江火车站货场按照要求落实装卸货物过程及车辆运输过程噪声防控,调整装卸货物作业时间,避免夜间作业噪声扰民。

4.828日,区生态环境局对该货场进行了夜间暗查,货场未进行装载作业。

13

D3CQ202406030059

重庆市电力公司在綦江区隆盛镇十隆村五斗坝组62号强行架设220千伏农渝西线高压线(房屋位于高压线2号杆塔和3号杆塔之间),认为环评报告未进行民意调查,不应该通过。安装高压线后下雨天电磁电流辐射较强,家里人因此头疼,电磁辐射严重,无法居住。

綦江区

辐射

1.关于重庆市电力公司在綦江区隆盛镇十隆村五斗坝组62号强行架设220千伏农渝西线高压线(房屋位于高压线2号杆塔和3号杆塔之间)的问题。

经查阅资料,该项目于2012年经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渝发改能〔20121189号)建设,批复项目名称为《綦江渝黔220KV输变电工程》。群众反映的“220千伏农渝西线高压线”即为该批复项目的一部分,故该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查看,该线路2号杆塔和3号杆塔之间跨越了农房2户,分别为祝圣洪、祝国华。

2.关于环评报告未进行民意调查问题。

经查,该项目环评报告中明确: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表20份,收回18份,有效调查表为18份,从收回的调查表情况看,变电站运行达标排放及满足国家标准规定要求的条件下,78%的人支持本工程的建设,有22%的人对本工程的建设表示无所谓。故该问题不属实。

该项目已获得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辐)环准〔201211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渝(辐)环验〔2017056)。

3.关于安装高压线后下雨天电磁电流辐射较强问题。

202466日,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按照《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实行)》(HJ681-2013)要求进行实地监测。由于该标准(4.3环境条件)明确规定:监测工作应在无雨、无雾、无雪的天气下进行,监测时环境湿度应在80%以下,避免监测仪器支架泄露电流等影响。故无法对下雨天电磁电流情况进行监测对比。

4.关于电磁辐射严重,无法居住问题。

根据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綦江供电分公司相关情况说明:下雨天,由于空气湿度较大,22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在导线周围会有电压击穿周边空气,发出“吱吱”声,这是正常的物理现象,导线架设经过严格计算并充分考虑安全距离裕度,并不会直接损害人体健康。另外,下雨天空气流动(风)会对架空电力线路导线本身产生风噪声。综合以上情况,22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的确会对居住在高压导线下的居民生产生活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损害人体健康。

66日对祝圣洪、祝国华两户房屋的电磁环境进行了监测,两个点位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满足国家《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要求。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对现场点位进行监测,确保群众生活环境安全;2.加强宣传解释力度,全力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3.督察电力部门严格按照电力设施建设有关法规制度施工建设和运行维护,保障群众合法利益。

1.经查,投诉涉及的綦江渝黔220KV输变电工程已取得项目批复及环评批复,不存在违法建设问题。

2.针对群众反映问题,重庆渝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66日对祝圣洪、祝国华两户房屋的电磁环境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两个点位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满足国家《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要求。

3.重庆渝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611日出具正式报告。报告结论:监测期间,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綦江供电公司220千伏隆渝东西线2#-3#塔之间敏感点电磁环境在监测点位处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要求。

4.相关单位联合向周边居民进行了相关专业知识的宣传解释,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5.督促电力部门按规定及时对线路进行检修及维护。

14

D3CQ202406050061

綦江区新胜镇号房村万众兴石材厂,切割石材时产生扬尘、噪音扰民,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綦江区

大气

经调查,綦江区确有“万众兴石材加工厂”,2019年前位于綦江区新盛镇号房村,2019年以后,该厂迁至文龙街道红旗村,原厂址目前已复耕复绿,故该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1.万众兴石材加工厂原址位于綦江区新盛街道号房村5组,由于大棚房整治,该厂已于2019年拆除。2019年,其在文龙街道红旗村1组选址新建石材厂,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修建有彩钢棚,三面密闭。

该石材厂主要从事灶台石、门槛石、梯步等石材产品来料加工,主要设备为一台红外线切割机,切割石材时采用湿法切割,切割过程无明显粉尘,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该石材厂生产时间约为8-17点,石材切割过程有一定噪声产生。该石材厂周边100米范围内有12户居民。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年版)第56项,该厂目前生产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部分属实

督促该石材厂对厂房未密闭一面进行封闭,降低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1.经查,确定投诉的石材厂为重庆市綦江区万兴石材加工厂,已于2019年搬迁至綦江区文龙街道红旗村1组。

2.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于67日对重庆市綦江区万兴石材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要求该厂对厂房进行密闭,降低石材切割过程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3.针对该厂噪声扰民问题,文龙街道对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调查,周边群众未反映该厂噪声扰民。

4.经复查,该企业已完成整改工作。

15

X3CQ202406070060

来信投诉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位于綦江区的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存在接收未经有资质单位预处理的含油金属屑行为,由于含油金属屑不属于豁免范围,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的行为就属于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

诉求:对于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严重违法行为,应依法取消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的豁免资格,没收其非法所得,涉及刑事处罚的应该移送公安机关。且在对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处罚后不得再颁发豁免资格和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

綦江区

土壤

经核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1.关于“来信投诉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自2024525日接到涉及该公司投诉以来,区生态环境局于525日对该公司豁免经营活动开展了现场核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525日、527日、64日对厂区进行了全面排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于527日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监测。区生态环境局邀请专家于66日对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开展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评估,评估结果为达标。

经现场核查,均未发现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2.关于“位于綦江区的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存在接收未经有资质单位预处理的含油金属屑行为,由于含油金属屑不属于豁免范围,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的行为就属于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回复明确含油金属屑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函》、《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处置含油金属屑可行性论证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向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下发豁免经营许可(綦环文〔202168号),企业每年均按时进行换证,豁免经营种类均为含油金属屑(不含铝屑)。

经咨询市生态环境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制定旨在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重点是防控转移过程滴漏的环境风险,但是由于对国家《名录》理解不一致,近年来各省市在执行过程存在解读尺度不一的问题,同时由于源头产废单位压块形状尺寸不一,不符合投料需求,在后端冶炼过程中需要二次破碎或压块处理,甚至部分产废单位金属屑杂质较多,或为增大经济效益利用压块操作掺杂其他杂质,有可能给后端冶炼过程带来安全风险。因此,生态环境部正在修订的《名录》征求意见稿(20241月)中已将“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修改为“静置无滴漏后打包或压块”。目前,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收集的含油金属屑均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或压块,转运过程均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其他发现问题

现场核查发现,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含油金属屑暂存间存在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完善的情况。

部分属实

1.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完善含油金属屑暂存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2.加强监管执法,督促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开展危险废物的豁免利用工作。

202466日,区生态环境局邀请专家对重庆德昂铸造有限公司开展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评估,评估结果为达标。

16

D3CQ202406080050

綦江区石角镇欧家村4组的村民拦沟入坝占用天然沟渠目测堤坝长20米,宽5米,水深6米,占用沟渠沿线200米左右。2024520日向督察组反映后,现查看到回复结果上面只写了会督促村民恢复农田,但未写到会拆除堤坝。投诉人还需要相关单位在办结情况中回复,在天然沟渠上修建堤坝是否违法。

綦江区

生态

关于在沟渠上修建堤坝问题,属实。欧家村4组村民唐德福,于2019年利用田间沟渠,拦沟筑坝后,扩大了鱼塘水面。

经查,信访人反映沟渠未纳入河道名录公布,不属于河道范畴。另经石角镇政府核实,该鱼塘未占用基本农田、耕地、林地,未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但确有变更原始环境的情况。

属实

1.对该修建堤坝情况开展核实,督促业主拆除占用沟渠部分堤坝。2.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群众沟通协调工作。

1.2024522日,石角镇政府会同区规资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对该现场进行核实,确定鱼塘占地情况。

2.2024613日,石角镇水利办针欧家村唐德福拦沟筑坝修建鱼塘问题再次到现场进行复核。并与业主沟通协商,以安全为前提,要求业主逐步拆除占用沟渠部分堤坝。业主已同意采用开挖拆除的方式降低溢洪道,恢复农田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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