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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申报指南(2026年)

日期:2026-03-05

1.补贴对象: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过程中,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给予补助,包括实施集中处理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和自行处理的处理主体。收集、暂存、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由不同主体承担的,各环节补助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补贴范围:将养殖环节病死猪纳入集中处理财政补助范围。应当按规定送交而未送交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的,不纳入本补助范围市级以上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不得用于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补助

3.补贴标准: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按体重或体长计算补助标准(体长是指病死猪从后耳根至尾根的长度)。病死猪体重≥30kg或体长≥70cm的,每头补助80元;病死猪体重2.5kg(含)—30kg体长25cm(含)—70cm的,每头补助50元;病死猪体重<2.5kg或体长<25cm的,每头补助10元。

4.申请程序:业主提出申请,乡镇兽医机构审查,报区县兽医主管部门汇总,联合区县财政部门审核后,向市农业农村委行文申报划拨。

5.申请材料:《重庆市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逐户申报表》。

6.区级咨询电话:023-85889620

7.区级受理单位:重庆市綦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8.镇级咨询电话:023-48229000

9.镇级初报单位: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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