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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动物强制扑杀补贴申请指南(2026年)

日期:2026-03-05

1.补贴对象:强制扑杀补助的补助对象为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强制销毁补助的补助对象为被依法销毁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的所有者。

2.补贴范围:

口蹄疫:疑似发病或病原学检测阳性的猪、牛、羊等偶蹄动物及受威胁的同群偶蹄动物。

高致病性禽流感(含H7N9流感):疑似发病或病原学检测阳性的鸡、鸭、鹅、鸽、鹌鹑等家禽及受威胁的同群禽。

小反刍兽疫:疑似发病或病原学检测阳性的羊及受威胁的同群羊。

非洲猪瘟:疑似发病或病原学检测阳性的猪及受威胁的同群猪。

布鲁氏菌病:疑似发病或感染抗体检测阳性的牛、羊。

牛结核病:疑似发病或皮内变态反应阳性的牛。

棘球蚴病:疑似发病或感染抗体检测阳性的牛、羊等。

马鼻疽:疑似发病或皮内变态反应阳性的马(骡)及受威胁的同群马(骡)。

马传染性贫血:疑似发病或感染抗体检测阳性的马(骡)及受威胁的同群马(骡)。

3.补贴标准:猪、牛、羊、家禽、马(骡)按用途、不同生长阶段划分不同的档次,其强制扑杀补助标准为:猪130—800元/头(非洲猪瘟200—1200元/头),奶牛1500—6000元/头,肉牛(役用牛)600—3000元/头,羊170—500元/只,家禽5—15元/羽,马(骡)4000—12000元/匹。国家补助标准调整的,据实调整。棘球蚴病补助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申请程序:申报强制扑杀补助经费时,由被扑杀动物的养殖、经营业主向所在地乡镇兽医机构提出申请,经乡镇兽医机构和财政部门审查盖章,报区县兽医主管部门汇总,联合区县财政部门审核后,向市农业农村委行文申报强制扑杀补助经费。

5.申请材料:《重庆市强制扑杀补助经费逐户申报表》。

6.区级咨询电话:023-85889620

7.区级受理单位:重庆市綦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8.镇级咨询电话:023-48229000

9.镇级初报单位: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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