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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4503990121/2022-0001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篆塘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8-26 | [ 发布日期 ] | 2022-08-26 |
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一)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政协、武装、审批服务管理等职责。承担档案、机要保密工作;督促检查镇党委和政府各项决议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咨询、政务代办服务的办理;承担镇党委和政府的日常事务、后勤工作;做好调研、信息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宣传、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商会等工作。承担民意调查、村(社区)考核具体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好群团和志愿者服务工作。
3.人大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联系人大代表,负责征求、收集、整理、答复人大代表对镇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人大来文来函的联络、办理;负责人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承办本区域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宣传贯彻工业、统计、商贸、旅游、农业及农村经营管理法律法规;指导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承担科技推广与普及工作。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指导实施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6.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政法、公安、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政策;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承担重点地区整治、铁路护路、视频监控等工作;承担禁毒、禁种铲毒工作;承担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整治等管理职责。承担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负责辖区范围内违建整治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承担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工作;承担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
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财务内部审计等职责。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承担公共应急事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防管理、减灾救灾、车辆、船舶、矿山等方面工作;负责交通安全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二)事业单位
1.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林业、森林防火、水利、防汛抗旱、水产、畜牧兽医、气象、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灾害防治、农业保险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扶贫开发、河长制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清理工作;承担河流及水库管理和保护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开展文化宣传、交流、文艺活动、群众性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实施;承担农家书屋(图书室)及协助农体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文化艺术遗产的收集整理与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文化市场和村(社区)文化室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的传播、传输、维修、扩展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农村劳务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医保、城乡养老的参保筹资工作;协助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6.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承担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整治、场镇市政、环卫、物业、绿化等事务性工作。定期巡查场镇背街小巷的清洁卫生情况;管理维护场镇相关基础设施;负责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产业发展规划、服务与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协助落实招商引资、乡村振兴、乡村旅游、重大项目、特色产业发展等工作,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协助产业扶贫工作。
(三)机构设置
此次职能职责的调整按《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19〕42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698.26万元,支出总计4,698.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692.86万元、 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受机构改革、街镇财政体制完善财力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62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5.70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受机构改革、街镇财政体制完善财力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26.30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71.96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62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0.90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本年区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增加了日常考核发放、工资调标、上年结转项目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1,743.95万元,占37.7%;项目支出2,882.35万元,占62.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綦江财发[2019]598号盖石社区妇女之家建设1万元,綦江财发[2019]1号全国第4次经济普查经费“两员“-劳务费13.88万元,綦江财发[2019]61号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调剂提前下达2019年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2019年旅游厕所2个建设资金补助7.08万元,綦江财发[2020]578号(渝财建[2020]306号)2020年基本农田有偿调剂费-农村公交站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98.2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92.86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街镇财政体制完善财力增加,增加了日常考核发放、工资调标、上年结转项目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22万元,增长1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73万元,增长2.4%。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88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4.42万元,增长1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73万元,增长2.4%。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8万元,增长1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7.01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16万元,增长7.2%。
(2)国防支出3.24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4万 元,增长4.5%。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72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8万元,增长1.6%。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61.87万元,占2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0%。
(5)卫生健康支出169.08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0万元,增长1.9%。
(6)城乡社区支出289.47万元,占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1万元,增长1%。
(7)农林水支出1,379.85万元,占3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1万元,增长0.7%。
(8)住房保障支出103.13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5.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缩减了三公经费开支。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99万元,下降23.4%,主要原因是缩减了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9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去年购置公务车1辆,今年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费、保险费、油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缩减了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缩减了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21.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联系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缩减了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缩减了三公经费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423批次3,00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2.9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78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受机构改革、街镇财政体制完善财力增加,增加了日常考核发放、工资调标;及本年度受新冠疫情和洪涝灾害影响,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9.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39.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9.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将基础设施建设、民生资金等项目列入绩效评价范围,不断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三)不断加强学习,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总体把握,在年度预算资金分配中掌握主动权,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与批复,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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