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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峰镇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

日期:2024-08-19

1.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5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0000元;若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高标准给予补助的,必须报区民政局、财政局共同研究审批后方可按审批的标准给予补助。

2.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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