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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3492N/2021-0003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中峰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9-28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5 |
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中峰府发〔2021〕41号
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岗位调整,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对镇安委会及下设专项安全办公室,镇减灾委及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中峰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1.组成人员
主 任:雷 雨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常务副主任:王远平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副 主 任:杨德强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郑 晓 副镇长
成 员:镇党政办、镇党群工作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平安建设办公室、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镇财政办公室、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峰派出所、中峰司法所、中峰市场监管所、中峰规划自然资源所、中峰卫生院、中峰电管所、中峰中学、中峰小学、重庆蟠龙抽水蓄能电站安质部相关负责人,以及各村(居)书记。
镇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由综治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2.主要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研究并推动落实全镇安全生产重大举措,协调指导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配合开展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根据党委政府相关文件明确的安全职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例会,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
镇安委会办公室承担镇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村(居)和有关办站所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倡导安全文化,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承办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专项办公室
镇安委会下设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矿山安全办公室、旅游安全办公室、城市运行安全办公室、消防安全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等10个专项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1.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镇规建办,由规建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3.住房和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由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4.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5.矿山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6.旅游安全办公室。设在镇文化服务中心,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7.城市运行安全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执法大队,由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8.消防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9.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10.工贸安全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由经发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专项安全办公室成员由专项安全办公室主任所在办站所(中心)其他人员组成。
二、中峰镇减灾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1.组成人员
主 任:雷 雨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常务副主任:王远平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副 主 任:杨德强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郑 晓 副镇长
成 员:镇党政办、镇党群工作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平安建设办公室、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镇财政办公室、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峰派出所、中峰司法所、中峰市场监管所、中峰规划自然资源所、中峰卫生院、中峰电管所、中峰中学、中峰小学、重庆蟠龙抽水蓄能电站安质部相关负责人,以及各村(居)书记。
镇减灾委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负责镇减灾委日常工作。由镇综治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任副主任。
2.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市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制定镇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制度;统筹协调全镇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重大事项及督导检查、评估考核工作;指导村(居)和镇各办站所及辖区有关单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等;组织实施自然灾害抢险救援。
(二)专项领导小组
1.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
(1)组织架构
组 长:杨德强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副 组 长:王远平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镇长
成 员:镇农服中心、镇应急办、镇财政办、镇党政办、镇社事办、镇党群办、镇经发办、镇综合执法大队、镇文化服务中心、中峰派出所、中峰卫生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服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农服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协调解决全镇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大问题;督导建立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检查;协调指导全区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组建,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处置工作。
2.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1)组织架构
组 长:杨德强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副 组 长:王远平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镇长
成 员:镇农服中心、镇应急办、镇财政办、镇党政办、镇社事办、镇党群办、镇经发办、镇综合执法大队、镇文化服务中心、中峰派出所、中峰卫生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服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农服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镇洪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编制抗旱应急预案;负责防汛抗旱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及应急预案演练等。
3.镇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领导小组
(1)组织架构
组 长:郑 晓 副镇长
副 组 长:王远平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镇长
成 员:镇农服中心、镇应急办、镇财政办、镇党政办、镇社事办、镇党群办、镇经发办、镇综合执法大队、镇文化服务中心、中峰派出所、中峰卫生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规建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规建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地震、地质灾害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指导和检查全镇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准备工作和抗震救灾工作;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机制;负责研究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和地震应急处置措施;组织、指挥、协调各方抢险救援力量,做好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收集、掌握地质灾害有关信息,向区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工作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协调镇有关部门开展抗震救灾、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4.镇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
(1)组织架构
组 长:杨德强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副 组 长:王远平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镇长
成 员:镇农服中心、镇应急办、镇财政办、镇党政办、镇社事办、镇党群办、镇经发办、镇综合执法大队、镇文化服务中心、中峰派出所、中峰卫生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服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农服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组织全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研究制定全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问题。
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