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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3492N/2025-0000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中峰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5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5
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法定、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交通、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24〕65号)要求,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0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8.4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8.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05.5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82.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6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8.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4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56万元,比2024年增加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6万元,比2024年增加8.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纳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4年持平。
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无项目支出。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梅宗永 联系方式: 023-6126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