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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3492N/2024-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中峰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政协、武装、审批服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档案、机要保密工作;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查镇党委和政府各项决议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咨询、政务代办服务的办理;承担镇党委和政府的日常事务、后勤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宣传、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工作。承担民意调查、村(社区)考核具体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党员、大学生村官、本土人才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做好调研、信息等工作。

3.人大办公室。主要负责镇人大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联系人大代表,负责征求、收集、整理、答复人大代表对镇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人大来文来函的联络、办理;负责人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承办本区域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等工作。宣传贯彻农业、工贸、旅游、农村经营管理及其法律法规;指导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承担科技推广与普及工作。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工作。指导实施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6.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政策;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承担重点地区整治、视频监控等工作;承担禁毒、禁种铲毒工作;承担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等工作。承担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农村居民住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牵头负责辖区范围内违建整治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承担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工作;承担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

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工商税收、村级财务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以及其他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承担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山等方面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11.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农业、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造林、护林、绿化、经济林开发等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农村水利各项规划,农田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污水处理等工程的建设、运行、维修养护等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

12.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开展文化宣传、交流、志愿者服务活动、文艺活动组织实施;承担教育、老龄事业发展及关心下一代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的收集整理与保护工作;承担农家书屋(图书室)及协助农体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文化市场。

1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农村劳务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医保、城乡养老的参保筹资工作;协助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

1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1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16.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场镇市政、环卫方面管理服务工作和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定期巡查场镇背街小巷的清洁卫生情况;管理维护场镇相关基础设施;协助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17.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拟订并指导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基础研究;负责组织协调引进资源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持;承担重大(重点)项目的储备、推介、策划、包装落户等工作;协助产业扶贫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1948号)精神,我镇内设10个综合办事机构、下辖7个事业单位,分别为:

1)综合办事机构

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事业单位

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16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29.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113.7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拨款增加604.7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508.9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16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00.5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6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01.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5.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3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718.65万元, 农林水支出预算433.3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627.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2.6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0.1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113.7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6.4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140.2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9.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9.47万元,比2023年增加60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08万元,2023减少26.4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最新体制文件要求,未使用完的人员性经费和三公经费统一收回盘活使用,而2023年预算存在人员性经费结转指标,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50.39万元2023年增加631.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结转指标加,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政策、人大代表活动、非在编人员经费、敬老院管理运行、专职消防队党建专职干部误工补贴村居相关其他经费安全监管和社会治理经费本土人才、服务群众经费、场镇清扫保洁母猪岩水库防汛公路工程、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护、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助、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公路建设、清溪河流域中峰镇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3万元,比2023年增加508.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结转指标增加,主要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部分交通项目补助(公路养护、水毁修复)等重点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24万元,比2023减少1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2023年减少6.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减少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2023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下调2万元/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3.2万元,比上年减少6.93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存在人员变动,2024年预算比2023年预算少1人;二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费用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6.2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5.预备费设置情况。2024年设置预备费26.29万元,按照《预算法》第四十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的规定,预留预备费26.29万元。预备费支出应该严格按照《预算法》第六十四条“各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的规定执行。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梅宗永,联系方式: 023-6126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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