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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3492N/2023-000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中峰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9 |
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农业、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造林、护林、绿化、经济林开发等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农村水利各项规划,农田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污水处理等工程的建设、运行、维修养护等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2023年我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12.8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拨款减少12.8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9.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08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31.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4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12.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2.8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5万元,比2022年减少1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万元,比2022年减少12.81万元,主要原因是该单位存在人员调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2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比2022年减少1.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1.5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一体化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合署办公,事业单位未预算公务接待费,全部纳入政府本级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 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无项目支出。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梅宗永,联系方式: 023-6126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