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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申请指南

日期:2024-03-01


  1. 补贴对象。即种粮大户,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
  2. 补贴标准。2023年、2024年、2025年种植粮食的大户,补贴标准分别每亩不低于70元、45元、20元,在市级种粮大户补贴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区县安排资金予以补足。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在此基础.上统筹提高补贴标准。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
  3. 补贴程序。种粮大户须按要求提供土地流转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对代种撂荒地的,应由乡镇政府、村出具种粮证明;新开垦未发包耕地、村社集体机动地种植的,应由乡镇、村级及国土部门出具土地面积和性质相关证明。种粮大户补贴核实结果必须坚持区县、乡镇、村社三级两次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 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2023 年种植粮食的大户申请补贴,以各区县当年按程序核定备案的实际种粮面积计算,2024年兑付。 2024、2025 年参照执行。
  4. 申请材料:《重庆市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
  5. 咨询电话、受理单位:
    区农业农村委财务科联系人:王世模;联系电话:858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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