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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日期:2023-06-12


1.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种粮大户2023年6月30日前按一般户标准兑付。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2.补贴依据。补贴依据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数,扣减颁证后的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各街镇补贴面积不得大于基础面积减去撂荒地等面积。

3.补贴标准。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按各街镇上报面积平均分摊。经初步测算,2023年补贴标准为54.94元/亩,最终以各街镇核实申报实际耕种面积摊算为准。

4.补贴程序。根据一般农户耕地面积和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公示表在补贴平台上以社为单位打印,并公示到社,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照片于2023年6月25日前传农业农村委。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负责对各街镇补贴总面积进行审核,区财政局负责核拨补贴资金。

5.申请材料:村(社区)申报表、街镇汇总公示表、街镇申报审批表。

6.咨询电话、受理单位:

区农业服务中心联系人:董华君;联系电话:85880647

区农业农村委财务科联系人:王世模;联系电话:85880731

区财政局农业科联系人:杨  艳;联系电话:4862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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