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65630W/2023-00001 | [ 发文字号 ] | 永新府发〔2023〕1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永新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3-01-31 |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新镇关于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各驻镇单位: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永新镇关于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新镇关于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
方案
按区道安办决定延长“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时间,并将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车“两违”纳入整治重点,我镇结合前期开展工作及现状,对关于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进行制定。
一、组织领导
永新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工作小组成员不变,镇长刘松任组长,邹胜发副镇长任副组长,应急办、建环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村居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由应急办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统筹、推进实施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在原有整治重点基础上增加对摩托车、电动车“两违”整治内容,通过派出所与相关办公室、市场监管所、村社联动发力,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综合治理局面,确保工作层层抓牢、层层落实。
二、工作目标
(一)巩固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飙车炸街”、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成果,推动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养成不改装、不飙车、不乱停的习惯。
(二)针对摩托车、电动车“两违”突出问题,通过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等方式,强化源头、宣传、路面综合治理措施,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确保实现“一提升两下降”工作目标,即: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明显提升;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违法明显减少,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三、工作重点
围绕农村地区主战场,以“两轮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载货三轮摩托车只装货、不搭人、戴头盔、靠右行,电动四轮车有驾证、限两人、不超速、不营运”为重点,针对性抓好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工作。
四、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充分准备部署(即日起—12月31日)。
制定部署方案,开展工作培训,增加学习场地,印足宣传资料,为全面实施做好准备。
具体措施:
1.应急办制定工作延续的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及村社的协助要求,强化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2.应急办要联合派出所对镇道安办成员、劝导员开展培训,帮助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流程、规范执勤、文明用语,学会使用“重庆道交安系统”录入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
3.镇道安办要印制足量宣传资料,并在辖区场镇、村口、农家乐、学校周边等车流、人流密集区域张贴宣传海报。
4.镇道安办要在辖区场镇设置摩托车临时停放场地,方便停车学习的车辆临时停放。同时,要逐村设置交通安全学习点,方便违法驾驶人就近参加交通安全学习。
(二)全面宣传劝导(2023年1月1日—1月28日)。
宣传工作
以“不违载不超员戴头盔靠右行”为主题,突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车主,通过微信、短信、大喇叭、海报、宣传资料、广泛发放和广播倡议书等方式,多渠道、多手段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警示提示,并持续宣传发动群众监督举报违法行为。
具体措施:
1.派出所要结合“一标三实”工作联合镇应急办开展辖区实有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车主排查登记,并同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在前期摸排清理的基础上,再次组织辖区三轮摩托车(含三轮电动车)筛查,确定一批违法载人的重点三轮车,并逐一落实街镇、村(居)、组(社区)“一对一”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做到知动向、知轨迹,不漏管、不脱管、不失管,从源头上杜绝三轮车违法载人。镇道安办、各村居通过赶场日集中宣传、院坝会、下乡提供审验服务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违法驾驶和搭乘摩托车、电动车危害、法律后果以及下阶段将开展集中整治和教育学习的要求,有效提升社会知晓度。
2.镇应急办牵头组织各村居交通劝导力量通过赶场日集中宣传、院坝会、红白喜事、宰年猪聚会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违法驾驶和搭乘摩托车、电动车危害、法律后果以及下阶段将开展集中整治和教育学习的要求,有效提升社会知晓度。
3.每个劝导站和专职化劝导站以及镇口、村口、场口均要悬挂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农村大喇叭每天播放宣传音频不少于两小时。
4.加强有奖举报宣传。在派出所、街镇的服务窗口、场口、村口、村委会、学校及周边、用工大户、农家乐及餐饮场所张贴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和交通安全宣传海报。
劝导工作
1.镇应急办要走村入户对摩托车、电动车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提示,掌握车主、上牌、购买保险、车辆所有人驾驶资格、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建立相应的台账,并将摸底掌握的情况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同时,要摸清三轮车分布集中区域、行驶集中线路,掌握主动权。
2.应急办、派出所要对执勤过程中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开展宣传劝导,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对不听从劝导的,严格依法处罚。
3.加强对劝导员的管理和培训,推动农村劝导站加强有效劝导。(有效劝导指:劝导、制止交通违法,并将相关情况和照片上传“重庆道交安”系统)。对不听从劝导的,要视频固定证据,通知派出所或辖区道安办予以处罚。
(三)强力整治教育(2023年1月29日至4月28日)。
整治工作
按照“月旬周日”整治日历(重点加强“一早一晚”、周一、周二、周五、周末),采取“集中+调度”“区域+联合”等整治模式,强力整治农村地区超员、违法载人、酒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整治高压氛围。
具体措施:
1.镇应急办组织农村“六支力量”每旬开展不少于1次“交安联合执法行动”,每次行动时长不少于4小时;派出所每周组织其他6+5支力量开展不少于1次辖区内的“交安联合执法行动”,每次行动时长不少于4小时。
3.镇应急办要联合辖区派出所每天在场镇、学校周边、农村用工大户周边、摩托车及电动车通行量大的乡村公路设置不少于1个检查点,每个检查点每天开展不少于4小时执勤,重点在早晚学生上学和用工出行高峰时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两违”检查。
对工作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违法驾驶人承诺不再违法并申请参加交通安全集中学习教育的,暂不予处罚,参加学习期间要妥善保管车辆。对违法驾驶人不愿参加学习教育的,要在落实“面对面”警示教育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本通知下发后,同一驾驶人累计3次实施“两违”违法(含)的,原则上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各街镇要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规定的查处量。
教育工作
以农村地区“两违”违法驾驶人为重点,全面启动集中学习教育,发动村社、学校和用工单位协同加强帮扶教育,多措并举提升安全文明驾驶和守法意识。
具体措施:
1.镇道安办根据违法人数和居住分布设立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集中学习点,科学合理组织交通安全学习,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方式,帮助违法驾驶人取得学习实效。
2.注重协同教育帮扶,要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将“两违”驾驶人和搭乘人通报其所在的村社、学校、用工单位,协调单位组织采取宣传教育、道德评价、警示提醒等方式,增强交通违法人员的守法意识。
(四)持续巩固提升(2023年4月29日及以后)。
固化有效做法,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
具体措施:
1.全面总结工作做法和阶段成效,固化有效做法,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2.持续深化实施,以两轮、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为重点,持续深化开展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源头、宣传、路面综合治理措施,常态长效开展集中学习劝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车保有量大、“两违”违法突出,引发恶性事故风险高,直接决定着农村地区防控较大事故工作成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全力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工作推进。镇道安办要主动向分管领导、党委政府汇报工作,积极争取重视支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六支力量有力推进实施。
(三)规范文明实施。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理性平和公正文明执法和劝导,规范执勤执法用语,严禁强制拖移车辆,严禁收取停车保管费。要加强集中学习的规范管理,优化学习内容,不得收取任何学习费、资料费,不得超出学习范围或变相处罚。
(四)做好信息录入和报送。对检查劝导发现、举报查证属实的“两违”行为,要及时、如实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以便于集中学习、考评通报时使用。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