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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65630W/2022-00006 | [ 发文字号 ] | 永新府发﹝2022﹞55号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永新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5-17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8 |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疑似撂荒耕地图斑现场核查和整治利用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
为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清理排查撂荒耕地,按时完成复耕复种,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疑似撂荒地图斑现场核查和整治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对市农业农村委反馈的5亩以上疑似撂荒耕地数据图斑开展外业核查,核实清楚每一个疑似图斑的具体情况,建立清晰完善的撂荒地数据台账,一户策、一地一策制定复耕复种具体方案,确保在2022年7月底前完成耕地地力较好、连片撂荒5亩以上撂荒地的复耕复种工作,确保区级下达我镇的种粮面积100%完成。
二、方法步骤
(一)逐一现场核查
开展拉网式现场清理排查,分区分片网格化核实,责任到人,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查清每一个图斑是否属于真正撂荒,对实际不属于耕地的、未撂荒的、已复耕的,要如实记录填报并充分收集佐证资料备查。对确实属于撂荒耕地的图斑,要全面收集整理该图斑内撂荒地的基础条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撂荒原因、撂荒程度、复耕难度等相关档案信息,找出问题节点,追查问题根源,分图斑逐一建立到户到地块实际撂荒图斑台账,为下一步整治利用提供依据。10亩以上问题整改台账5月23日前报送镇农服中心,5亩以上10亩以下的问题整改台账5月底前报送。
(二)分类施策整治
各村居针对实际撂荒图斑台账,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加强耕地撂荒排查整治利用工作方案》,因地制宜,采取适宜方法进行整治利用,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一户一策、一地一策。对有劳动力、有耕种意愿的承包农户,要动员督促自行复耕;对缺乏劳动力的,要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用,采取村集体代耕代种、托管服务、支持龙头企业(业主)订制等形式复耕;对缺乏带动产业的,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优质稻、糯玉米、菜用和加工薯类等特色粮油品种和蔬菜订单种植;对耕地流转后业主弃耕的,及时组织弃耕业主复种,确不愿意耕种的,依法依规解除土地流转合同,并组织当地农户和村集体及时复耕复种;对零星偏远、耕作条件极差,确实不具备复耕条件的,可复耕用于种植蔬菜和饲草料等短经作物或暂缓复耕。对确实不适宜复耕复种的,必须要有充分理由和依据,并作好说明。
(三)打表推进复垦
对实际撂荒图斑地块,各村居要明确复垦、复种时间表,落实工作责任,打表推进工作,强化工作调度,确保今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复垦复种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撂荒地整治工作专班要组织力量,加强对疑似撂荒图斑现场核实工作的督导和核查。责任落实到人,负责开展现场核查和整治利用工作,对辖区内的每一块撂荒地都要确定复耕复种责任人。街镇与村、村与农户要签订撂荒地复耕复种责任书(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考核奖惩
镇建立撂荒耕地排查利用旬调度、月通报制度。重点加强对5亩以上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督促撂荒耕地应种尽种,对进度迟缓的村居进行通报、约谈。将撂荒耕地核查利用情况纳入镇对村综合目标考核。
(三)用好法律政策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依法收回发包的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基本农田,依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耕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一般耕地。严格落实补贴政策,对耕地撂荒的农户,依法依规告知后,暂停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得申报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耕地撂荒农户扣除乡村治理“积分”、取消参评文明户或五好家庭资格。
(四)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微信、QQ、横幅标语、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宣传耕撂荒典型案例,营造整治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附件:永新镇疑似撂荒耕地图斑核查和整治利用指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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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7日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