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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65630W/2022-00005 | [ 发文字号 ] | 永新府发〔2022〕62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永新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7-21 | [ 发布日期 ] | 2022-08-12 |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新镇市容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中心、站、所),镇属相关单位:
《永新镇市容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己经镇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 7月21日
永新镇市容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綦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2022年工作要点》和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会议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从2022年6月16日至12月15日开展为期半年的市容秩序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建设宜居宜业綦江”,力争通过开展半年的集中专项治理行动,落实“白天有人巡、晚上有人管”、“线内停车”、“划线摆摊”等措施,实现市容秩序“白天晚上一个样、天晴下雨一个样、平时周末一个样、检不检查一个样”,以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市容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永新镇市容秩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调度整治各项具体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具体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 松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高强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邹胜发 副镇长
郭 维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成 员:母 军 镇党委副书记
熊 星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冉 东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张绍鑫 镇人大副主席
廖世龙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朱跃民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芳婷 副镇长
成员单位:镇属各办公室、镇辖区各机关单位、永新社区、富家社区、望场社区、镇社会治安专职巡防队、镇市政协管员、重庆市美靓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发动组;市容市貌“破、旧、乱”专项治理组;环境卫生“脏、乱、差”专项治理组;废弃物“乱倾、乱倒”专项治理组;农村公路沿线环境专项治理组;占道经营专项治理组;停车秩序专项治理组;场镇“牛皮癣”专项治理组;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治理组;车容车貌专项治理组;矛盾纠纷处置组;长效机制建设组;督查问责组等14个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吴高强
成 员:人大办、党政办、财政办、公路办、经发办、文化服务中心、建管办、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党群办、卫健办、平安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纪检、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应急办。
主要职责:
1. 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对接工作,明晰市容秩序专项治理相关政策和要求,争取有关工作支持,汇报工作进展;
2. 统筹协调各工作组、驻镇各单位按照党委、政府安排参与治理工作,确保治理工作步调一致、顺利开展;
3. 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整治工作进展、面临的困难及有关工作建议意见。
(二)宣传发动组
组 长:冉东
成 员: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建管办、卫健办、应急办、永新中学、永新小学、永新社区、富家社区、望场社区、相关单位。
主要职责:
1. 编制场镇市容秩序专项治理公告,印发《告市民朋友书》,明确治理内容、治理时间、治理要求等;
2. 组织辖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各驻镇单位、各社区及时以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治理政策、治理内容、治理时间等,力争群众知晓率达100%;
3. 合理运用横幅、传单、宣传栏等媒介, 组织社区、居民小组干部和“平安嫂”入户发放倡议书,组织交通劝导站给驾驶员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开展治理工作宣传;
4.通过“村村响”、宣传车、小喇叭等每天播放治理工作广播,为治理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5.学校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等爱护环境宣讲活动及各类环境卫生治理,营造良好“全民共治”氛围;
6.组织场镇区域内商户和居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责任,形成管理机制;
7.录制场镇治理前、治理中、治理后的视频资料。
(三)市容市貌“破、旧、乱”专项治理组
组 长:冉东、邹胜发
成 员:建管办、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派出所、社会治安专职巡防队、市政协管员、永新社区、富家社区、望场社区、重庆市美靓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相关单位。
主要职责:
1.对道路上污损、残缺的通讯、邮政、电力、有线电视、公交客运、环境卫生等设施进行清洗或修复;
2.对人行道、人行道绿带、车行道隔离绿带、桥头绿带、交通转盘花坛等道路绿化进行修缮和管护,确保美观、整洁;
3.对在树木和护栏、路牌、电线杆等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
进行治理;
4.对开挖道路或在道路上维修管道、疏浚排水设施或栽培、整修植物等作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治理;
5.对出现污渍、破损的临街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修复;
6.对在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顶部、平台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在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墙体设置防护网、吊挂物品、遮阳伞、蓬盖等行为进行治理;
7.对各类户外广告、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标志等进行治理,确保无污损、无残缺。
(四)环境卫生“脏、乱、差”专项治理组
组 长:邹胜发
成 员: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经发办、平安办、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社会治安专职巡防队、市政协管员、永新社区、富家社区、望场社区、重庆市美靓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
1.对集贸摊区市场、临街门店、商场、超市以及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进行治理,做到垃圾及时清理,保持环境整洁;
2.高标准开展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全面清除暴露垃圾,确保路面呈本色,人行道、路沿石、交通护栏、隔离墩、绿化隔离带及垃圾箱等设施完好无污损;
3.对违规饲养宠物(家禽)、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乱丢果皮(纸屑、烟头及食品包装)、乱排污水、乱焚烧垃圾等行为进行治理;
4.对在水域范围内直排污水(粪便)、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行为进行治理;
5.全面清理社区办公室、农贸市场及交通场站周边的暴露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带杂物和卫生死角。
(五)废弃物“乱倾、乱倒”专项治理组
组 长:邹胜发
成 员: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卫健办、永新社区、富家社区、望场社区、学校、重庆市美靓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相关单位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
1.对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等未按规定收集、运输、处理的行为进行治理;
2.对违规开展废品收购,在居民社区、公共场所堆放、晾晒、焚烧废品等行为进行治理;
3.对粪便处置设施管理维护不当行为进行治理;
4.对各类垃圾收运车辆、机具破旧、不洁等现象进行治理,确保容貌整洁。
(六)农村公路沿线环境专项治理组
组 长:母军
成 员:公路办、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各村
主要职责:
1.清理进出场镇公路、旅游景区道路及农村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边沟边坡、农田、荒地、河道、沟渠、桥梁涵洞、绿化带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废弃物、白色树挂等;
2.落实公路及附属设施管护责任,落实过村镇路段“门前三包”管护责任,杜绝沿线“三堆六乱”现象(即:柴草堆、垃圾堆、杂物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乱放);
3.对公路沿线违法违规和有碍观瞻的建(构)筑物进行治理,做到临路建筑无破损、无残垣断壁现象,始终保持立面整洁美观、外饰色彩与周边环境基本协调;
4.落实公路沿线绿化管护责任,及时补栽补植、浇水修剪,
确保公路沿线绿化完好。
(七)占道经营专项治理组
组 长:邹胜发、冉东
成 员: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建管办、经发办、平安办、永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社会治安专职巡防队、市政协管员、永新社区、富家社区、望场社区、相关单位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
1.对主次干道周边违规经营性摊点、亭、棚进行治理;
2.对临街商场、商铺超门店经营行为进行治理;
3.对广场、社区办公室、农贸市场、交通场站、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周边的店外摆卖、骑跨门摊、流动商贩等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治理;
4.对在主、次干道或窗口地区派发经营性宣传品进行治理。
(八)停车秩序专项治理组
组 长:郭维
副组长:刘伟
成 员:应急办、建环中心、平安办、派出所全体人员、社会治安专职巡防队、市政协管员
主要职责:
1.对场镇公共停车场擅自停用或改作他用的行为进行治理;
2.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户外划线停车位以外乱停乱放行为
进行治理,对车辆占用消防通道行为进行治理,清理各类僵尸车;
3.镇内班线客车统一规范到新车站内上下客;
4. 设置卡点,集中整治过境货车、混凝土搅拌车乱停乱放、扬尘撒漏等行为;
5.充分利用空闲用地,增设临时停车位。
(九)场镇“牛皮癣”专项治理组
组 长:廖世龙
成 员:卫健办、党群办、学校、医院、重庆市美靓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永新社区、富家社区、望场社区。
主要职责:
1.对单位和个人在社区(小区)、背街小巷、道路沿线、公交站点、宾馆饭店、医院、学校、车站出入口等,以及各类建筑物、各类公共设施、各类公益广告上非法张贴、非法喷涂小广告(含刻章、办证、涉毒、涉黄、治性病、开发票等)行为进行整治;
2.对从事广告印刷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承接非法小广告印刷等业务行为进行整治;
3.对单位和个人发布违反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不文明、不健康广告和信息行为进行整治;
4.对各类非法小广告涉及的违法事实进行整治
(十)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治理组
组 长:冉东
成 员:建管办、应急办、永新社区、富家社区、望场社区、相关单位。
主要职责:
1.对建筑工地拆除建筑物、构筑物违反湿法作业标准,产生扬尘的行为进行治理;
2.对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进出路口未按规定硬化公路、配设车辆冲洗设施的行为进行治理;
3.对建筑垃圾未经许可或未按许可批准的时间、路线和指定地点倾倒的行为进行治理;
4.对未采取密闭措施在场镇道路上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的行为进行治理;
5.充分发挥基层综合治理网格作用,利用科技手段,严厉打击渣土偷倒不法行为。
(十一)车容车貌专项治理组
全面清理场镇范围内各类交通客货运营、公交、建筑及市政工程、环境卫生、旅游等行业,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的车容车貌,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及本线路、站点车辆车容车貌的管理。同时,建立和完善脏车入场镇管理机制,强化落实责任和监督机制,确保不清洁车辆不出场、不上路、不进城区。
组 长:张绍鑫
成 员: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派出所、永新社区、富家社区、望场社区。
(十二)矛盾纠纷处置组
组 长:王芳婷
成 员:平安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永新社区、富家社区、望场社区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
负责集中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涉事对象的思想工作和稳控工作,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突发事件。
(十三)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工作组
组 长:熊星
成 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中心、平安办、财政办。
主要职责:
1. 健全教育引导机制。定期发动宣传,充分运用宣传栏、宣传标语、广播等形式宣传市容秩序专项治理的意义、任务、法律法规,营造人人支持和参与市容秩序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2. 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科室责任,健全工作网络,形成工作合力。
3. 健全巡查监管机制。按照市、区下发的市容秩序专项治理行动相关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定期开展巡查监管,有序推进场镇市容秩序专项治理工作。
4. 健全执法检查机制。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促进场镇环境秩序化、规范化。
5. 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开展不定时、不定点抽查,对各职能办公室履职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和责任追究。
(十四)督查问责组
组 长:朱跃民
成 员:镇纪委、党政办、人大办、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
负责市容秩序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对各项专项治理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按相关纪律要求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方案制定阶段(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30日)一是全面摸清问题底数并建立问题台账;二是以问题为导向,本着“警告教育一批、依法查处一批、媒体曝光一批”的原则,分类制定各方面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和月度工作计划;三是拟定《专项治理行动通告》。
(二)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10日)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统一思想,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充分利用QQ、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三是积极发动公职人员、社区网格员、楼栋长、村民小组长、居民(村民)代表、文明监督员、志愿者以及业主委员会等,开展入户宣传、劝导、发放《专项治理行动通告》,在全镇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三)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7月11日-2022年12月15日)
1.限期整改阶段(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20日)。分批分类下发限期改正法律文书,责令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人限期整改。2.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11月6日)。按照工作计划,集中精力和时间,组织精干力量,对限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开展集中整治。
3.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2月7日)。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对各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对治理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交办督办。
4.建立长效机制(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5日)。在此次专项行动基础上,实行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属事属地责任,落实问题发现、交办、监督、核查、考评全过程闭环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
(三)总结评比阶段(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30日)30日)。各镇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
区创建办。区创建指挥部将对工作开展得好、成效突出的单位进
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市容秩序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今年是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治理行动,是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的重要举措,是顺利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实地检查的重要保障,要把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
(二)突出重点,强化责任。结合实际,突出整治重点,明确要达到的效果。围绕突出问题和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和措施,狠抓落实。
(三)加强宣传,全民参与。结合实际,通过宣传栏、横幅标语、会议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市容秩序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把整治工作寓教于学校、渗透于家庭、传播于社会,形成家喻户晓、全社会共同关注、全民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多措并举,保障有力。镇财政为此次市容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落实后勤物资,各小组成员严格按照本方案时间表及职责划分有效开展工作,及时化解治理工作中的矛盾纠纷,稳控好重点人员,整治过程要有专人录音录像,确保治理工作合法合规、有序推进。
(五)强化考核,督察督办。强化对镇属各机关、办公室、社区的督查考核,每月开展长效管理考核评比,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评先评优,对整治和管理工作存在互相推诿、消极怠工的,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对不配合工作的区级部门派出我镇的单位,向派出单位通报。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