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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65630W/2021-0003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永新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7-19 | [ 发布日期 ] | 2021-07-19 |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永新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永新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领导小组的通 知
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全国文明城市(城区)是我国综合性强、含金量足、公信力高的城市荣誉称号,是城市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綦江区创建目标顺利实现,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永新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 长:张光强 镇党委书记
熊 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松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吴高强 镇党委副书记
母 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傲雪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雷文婧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熊 星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冉 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绍鑫 镇人大副主席
廖世龙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郭 维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镇党政办、镇党群办、镇人大办、镇纪委、镇经发办、 镇卫健办、镇平安办、镇建管办、镇公路办、镇应急办、镇财政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镇社保所、镇建环服务中心、镇旅游服务中心、永新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全镇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实施方案;研究决定创建工作的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要事项;指导、推动、督促有关重大措施的组织落实;指导和统筹全镇创建工作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一室十二组”,即下设办公室在镇文化服务中心,下设精神文明建设基础提升组、政务环境提升组、法治环境提升组、市场环境提升组、人文环境提升组、生活环境提升组、社会环境提升组、生态环境提升组、立德树人教育提升组、信息宣传组、督查考核组、资金保障组。办公室和各组具体负责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相关工作:
(一)办公室
牵头领导:吴高强 镇党委副书记
主 任:雷文婧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副 主 任:谢 沛 镇党政办负责人
胡雪莉 镇经发办负责人
李雪珂 镇卫健办负责人
贺 洪 镇平安办负责人
代 勇 镇财政办负责人
李洺影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程铁芳 镇建环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镇党政办、镇经发办、镇卫健办、镇平安办、镇财政办、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建环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镇创建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提出目标任务;负责相关会务筹备、文件起草、说明报告、汇报材料、信息简报、材料撰写等工作;督促镇创建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全镇各项创建工作进行日常检查;组织协调创建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收集汇总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等,并提交镇创建领导小组审议决策;统筹安排并牵头组织实施创建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精神文明建设基础提升组
牵头领导:雷文婧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组 长:李洺影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副 组 长:胡绍东 镇党群办负责人
陈 露 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助理
成员: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党群办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基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政务环境提升组
牵头领导:雷文婧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组 长:谢 沛 镇党政办负责人
副 组 长:胡绍东 镇党群办负责人
王晖琳 镇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镇党政办、镇党群办、镇纪委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制定政务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法治环境提升组
牵头领导:廖世龙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组 长:贺 洪 镇平安办负责人
副 组 长:胡绍东 镇党群办负责人
刘 伟 永新派出所所长
成员:镇平安办、镇党群办、镇民政办、永新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制定法治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市场环境提升组
牵头领导:母 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组 长:胡雪莉 镇经发办主任
副 组 长:谢 沛 镇党政办负责人
黄 东 永新市场监管所所长
成员:镇经发办、镇党政办、永新市场监管所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制定市场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设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人文环境提升组
牵头领导:雷文婧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组 长:李洺影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副 组 长:李雪珂 镇卫健办负责人
成员: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卫健办、永新学区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制定人文环境提升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生活环境提升组
牵头领导:廖世龙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组 长:程铁芳 镇建环服务中心负责人
副 组 长:胡雪莉 镇经发办主任
张作联 镇建管办主任
李雪珂 镇卫健办主任
赵 丹 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成员:镇建环服务中心、镇经发办、镇建管办、镇卫健办、镇乡村振兴办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制定生活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设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社会环境提升组
牵头领导:廖世龙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组 长:贺 洪 镇平安办负责人
副 组 长:刘 伟 永新派出所所长
高 兵 镇应急办负责人
成员:镇平安办、永新派出所、镇应急办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制定社会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生态环境提升组
牵头领导:廖世龙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组 长:程铁芳 镇建环服务中心负责人
副 组 长:邹胜发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作联 镇建管办主任
成员:镇建环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建管办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制定生态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设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立德树人教育提升组
牵头领导:冉 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组 长:李雪珂 镇卫健办主任
副 组 长:胡绍东 镇党群办负责人
李洺影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镇卫健办、永新学区、镇党群办、镇文化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制定立德树人教育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好全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宣传信息组
牵头领导:雷文婧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组 长:李洺影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副 组 长:胡绍东 镇党群办负责人
谢 沛 镇党政办负责人
成员: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党群办、镇党政办、镇建环服务中心、镇平安办、永新市场监管所有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统筹文明城区创建宣传工作和思想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办好新媒体相关专题专栏和主题活动;组织评论言论,加强舆论导控,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协调区级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建立相关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视频、图片资料库。承担新闻信息及政务信息等相关文稿起草和信息、简报编发工作。配合相关会议讲话文稿的起草;总结、上报我镇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举措、成效、亮点;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督查考核组
牵头领导:熊 星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组 长:胡绍东 镇党群办负责人
副 组 长:潘长水 镇纪委副书记
成员:镇党群办、镇纪委、镇文化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创建工作督查考核,制定督查考核方案,开展督查和年终检查考核;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资金保障组
牵头领导:冉 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组 长:代 勇 镇财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镇财政办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统筹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相关工作经费本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统筹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金融融资和社会引资;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如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不再单独发文明确,由接任该职务的同志继续担任。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