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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09465630W/2021-000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永新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日期 ] 2021-07-19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永新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永新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领导小组的通

  

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全国文明城市(城区)是我国综合性强、含金量足、公信力高的城市荣誉称号,是城市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綦江区创建目标顺利实现,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永新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张光强   镇党委书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吴高强   镇党委副书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傲雪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雷文婧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绍鑫   镇人大副主席

廖世龙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郭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员:镇党政办、镇党群办、镇人大办、镇纪委、镇经发办、 镇卫健办、镇平安办、镇建管办、镇公路办、镇应急办、镇财政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镇社保所、镇建环服务中心、镇旅游服务中心、永新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全镇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实施方案;研究决定创建工作的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要事项;指导、推动、督促有关重大措施的组织落实;指导和统筹全镇创建工作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一室十二组”,即下设办公室在镇文化服务中心,下设精神文明建设基础提升组、政务环境提升组、法治环境提升组、市场环境提升组、人文环境提升组、生活环境提升组、社会环境提升组、生态环境提升组、立德树人教育提升组、信息宣传组、督查考核组、资金保障组。办公室和各组具体负责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相关工作:

(一)办公室

牵头领导:吴高强   镇党委副书记

   :雷文婧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镇党政办负责人

胡雪莉   镇经发办负责人

李雪珂   镇卫健办负责人

             镇平安办负责人

             镇财政办负责人

          李洺影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程铁芳   镇建环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镇党政办、镇经发办、镇卫健办、镇平安办、镇财政办、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建环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镇创建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提出目标任务;负责相关会务筹备、文件起草、说明报告、汇报材料、信息简报、材料撰写等工作;督促镇创建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全镇各项创建工作进行日常检查;组织协调创建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收集汇总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等,并提交镇创建领导小组审议决策;统筹安排并牵头组织实施创建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基础提升组

牵头领导:雷文婧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长:李洺影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长:胡绍东   党群办负责人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助理

成员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党群办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基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务环境提升组

牵头领导:雷文婧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长:谢   党政办负责人

长:胡绍东   镇党群办负责人

王晖琳   镇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镇党政办、镇党群办、镇纪委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制定政务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治环境提升组

牵头领导:廖世龙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长:贺   平安办负责人

长:胡绍东   镇党群办负责人

             永新派出所所长

成员镇平安办、镇党群办镇民政办、永新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制定法治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场环境提升组

牵头领导:母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长:胡雪莉   经发办主任

长:   镇党政办负责人

             永新市场监管所所长

成员镇经发办、镇党政办、永新市场监管所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制定市场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设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文环境提升组

牵头领导:雷文婧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长:李洺影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长:李雪珂   卫健办负责人

成员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卫健办、永新学区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制定人文环境提升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生活环境提升组

牵头领导:廖世龙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长:程铁芳   镇建环服务中心负责人

长:胡雪莉   经发办主任

张作联   镇建管办主任

李雪珂   卫健办主任

  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成员镇建环服务中心、镇经发办、镇建管办、镇卫健办、镇乡村振兴办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制定生活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设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环境提升组

牵头领导:廖世龙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长:贺   平安办负责人

长:   永新派出所所长

             镇应急办负责人

成员镇平安办、永新派出所、镇应急办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制定社会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生态环境提升组

牵头领导:廖世龙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长:程铁芳   镇建环服务中心负责人

长:邹胜发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作联   镇建管办主任

成员镇建环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建管办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制定生态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设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立德树人教育提升组

牵头领导: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长:李雪珂   卫健办主任

长:胡绍东   党群办负责人

李洺影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镇卫健办、永新学区、镇党群办、镇文化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制定立德树人教育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好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宣传信息组

牵头领导:雷文婧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长:李洺影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长:胡绍东   党群办负责人

   镇党政办负责人

成员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党群办、镇党政办、镇建环服务中心、镇平安办、永新市场监管所有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统筹文明城区创建宣传工作和思想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办好新媒体相关专题专栏和主题活动;组织评论言论,加强舆论导控,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协调区级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建立相关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视频、图片资料库。承担新闻信息及政务信息等相关文稿起草和信息、简报编发工作。配合相关会议讲话文稿的起草;总结、上报我镇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举措、成效、亮点;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督查考核组

牵头领导:熊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长:胡绍东党群办负责人

长:潘长水   镇纪委副书记

成员镇党群办、镇纪委、镇文化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创建工作督查考核,制定督查考核方案,开展督查和年终检查考核;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资金保障组

牵头领导: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长:   镇财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镇财政办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统筹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相关工作经费本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统筹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金融融资和社会引资;完成镇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不再单独发文明确,由接任该职务的同志继续担任。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

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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