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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65630W/2024-000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永新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8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8 |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旅游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全镇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乡村旅游示范点、旅游度假区建设;负责全镇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本辖区旅游合作联络对接工作;负责旅游统计、信息咨询和旅游重大节庆活动策划、组织等工作;协助旅游产业扶贫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旅游服务中心是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按照“綦委编〔2019〕38号”文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22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4.14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减少5.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增加1.7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5.22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61.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3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减少4.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4.1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2万元,比2023年减少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2万元,比2023年减少4.14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4.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旅游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6万元,比2023年增加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2023年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接待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张煜 023-48460929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旅游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