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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永城镇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维护项目资金计划的公示

日期:2023-03-03

  根据綦江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綦江区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将綦江区城市管理局、綦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綦城管发〔2023〕1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33日-324日(15个工作日)。

永城镇纪委监督电话:023-48488166

綦江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23-85880607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doc

綦城管发[2023]1号附件:綦江区2023年度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和项目建设任务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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