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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47454350T/2021-000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永城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3-18 | [ 发布日期 ] | 2021-03-18 |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的专项行动方案
永城府发〔2021〕48号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的专项行动方案
各职能办(站、所)、各村(居):
为进一步规范全镇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区“堵源头、打终端、斩链条、建机制”的工作思路,我镇严格落实各村属地责任、各办(站、所)监管责任、成品油销售企业主体责任,以消除安全隐患、查处黑加油站(点)、加强油品管控、打击偷逃税款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行为,查处“涉油”违法犯罪分子及其“保护伞”,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全镇成品油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成品油非法经营打击专项行动小组由副镇长、政法书记冯海伦任组长,应急办、派出所、经发办、市场监管所、建环办负责人为成员,依法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行为。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专项小组由副镇长罗福军任组长,经发办、应急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严厉查处成品油零售违规违法行为。专项小组下设成品油非法经营打击办公室和市场秩序整治办公室,成品油非法经营打击办公室在永城派出所,负责全镇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的查处打击工作,由永城派出所教导员杜澜任办公室主任;市场秩序整治办公室在镇经发办,负责全镇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由经发办龙杉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油品销售和使用管控。加强对镇内两家加油站成油品监管,核查加油站购销台账,查清油品来源去向,防止油品从永城加油站、温泉加油站流出从事非法经营行为。加强对镇工贸企业、非煤矿山自备用油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用油做到油品合格、来源合法、不对外销售,同时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经发办、应急办、市场监管所按职责牵头)
(二)加强非法售油行为排查。严厉打击私设储油罐等从事成品油经营行为,对未获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擅自销售成品油的窝点一律予以查处。查处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供应市场,或与国家标准的油品混兑销售的行为。(市场监管所、经发办按职责牵头)
(三)上报流动售油链条。对未获得交通、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的运输车在国省县道、施工工地、车辆维修厂、停车场等其他一些隐蔽场所非法流动销售成品油的,及时上报区相关部门进行依法查处。同时对具有合法运输成品油资质车辆和驾驶员从事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进行上报查处。(应急办、派出所按职责牵头)
(四)加强常态化摸排。各村居负责对各自辖区内非法成品油销售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摸排,收集核实汇总上报各类问题线索,及时将属实问题线索上报镇成品油非法经营打击专项行动小组开展打击工作。(各村居牵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和开展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反应行动,抓紧动员部署,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落实见效。
(二)加强协作联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配合,扎实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线索共享和案件协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深入宣传发动。通过自媒体《凤冠永城》、公告、标语、横幅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危害,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线索。永城加油站、温泉加油站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员工法制教育,严防内部员工从事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