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预算
[ 索引号 ] | 115002227398230135/2023-0028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3-16 | [ 发布日期 ] | 2022-03-16 |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机关负责永城镇的综合协调、文秘、政协、武装、审批服务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基层党建、纪检、宣传、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人大、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民政、退伍军人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应急救援、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1.组织机构;2.法规文件;3.计划规划;4.财政信息;5.行政权力;6.统计信息;7.人事信息;8.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9.应急管理及预案;10.工作动态。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本级)内设10个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029.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8.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年结转资金1641.57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641.58万元,主要是特定项目类经费拨款减少641.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029.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858.3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9.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1.3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3.5万元,农林水支出1330.1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0.0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3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470.0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52.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18.0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29.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9.92万元,比2021年减少59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95万元,比2021年减少798.0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其他福利支出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全体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27.98万元,比2021年增加327.98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路养护、森林资源管护等各项重点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本级)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4.46万元,比2021年增加4.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6万元,比2021年减少13.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改革,区分为行政单位与七个事业单位单独核算,各事业单位也分别预算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万元,比2021年增加1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预算购置公车1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3.8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27.98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娅 联系方式:023-4848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