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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47454350T/2023-0002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永城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4 |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农业、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农业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2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年收入219.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年结转4.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1.0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1.0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23.9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6.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36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5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7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1.0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1.0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98万元,比2022年增加1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98万元,比2022年增加11.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预算增加及上年结转等,主要用于保障永城镇农业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1万元,比2022年增加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故对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2022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娅 联系方式:023-4848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