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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47454350T/2024-00018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永城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0-23 | [ 发布日期 ] | 2024-10-23 |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纪检、文秘、政协、武装、审批服务管理等职责。承担档案、机要保密工作;督促检查镇党委和政府各项决议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咨询、政务代办服务的办理;做好调研、信息工作;承担镇党委和政府的日常事务、后勤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宣传、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工作。承担民意调查、村(社区)考核具体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做好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
3.人大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联系人大代表,负责征求、收集、整理、答复人大代表对镇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人大来文来函的联络、办理;负责人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承办本镇域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宣传贯彻农业、工贸、旅游、农村经营管理及其法律法规;指导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承担科技推广与普及工作。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计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指导实施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6.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政策;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承担重点地区整治、铁路护路、视频监控等工作;承担禁毒、禁种铲毒工作;承担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职责。承担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负责辖区范围内违建整治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承担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工作;承担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
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承担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管理、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11.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农业、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
12.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培训、文物管理等方面服务工作。开展文化宣传、交流、文艺活动组织实施;承担农家书屋(图书室)及协助农体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文化市场。
1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保险补贴、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创业担保贷款申报等工作;承担职业技能等培训的人员召集参训工作;承担农村劳务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医保、城乡养老及城镇职工(个体)医疗、养老保险工作;协助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
1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1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16.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承担场镇市政、环卫方面管理服务工作和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巡查场镇背街小巷的清洁卫生情况;管理维护场镇相关基础设施;协助镇容村貌整治工作。
17.旅游服务中心。承担旅游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镇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全镇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组织协调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工作;负责本辖区旅游合作联络对接工作,负责旅游统计、信息咨询和旅游重大节庆活动策划;负责镇域范围内的招商引资工作;协助旅游产业扶贫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19〕46号)文件精神,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内设10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下属七个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709.43万元,支出总计2709.4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0万元,下降0.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调入调出变动、压减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预算调整。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65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22万元,增长7.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调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6.8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2.59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709.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0万元,下降0.1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调出变动、压减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预算调整。其中:基本支出1349.82万元,占49.82%;项目支出1359.61万元,占50.1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09.4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0万元,下降0.1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调出变动、压减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预算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48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调出变动、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68万元,下降6.46%。主要原因是纪念馆宣传红色文化费用、2019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2019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2022年市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乡村振兴市级重点镇村建设、永城镇绕城道路续建工程等支出预算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59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5万元,下降0.5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调出变动、压减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09万元,下降4.59%。主要原因是纪念馆宣传红色文化费用、2019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2019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2022年市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乡村振兴市级重点镇村建设、永城镇绕城道路续建工程等支出预算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80万元,占30.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是压减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4.63万元,占4.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60万元,下降23.65%,主要原因是纪念馆宣传红色文化费用、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上级补助等支出预算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6.95万元,占12.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40万元,下降10.51%,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综合目标考核奖励等支出预算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61.86万元,占2.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预算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32.86万元,占1.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8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淘汰煤炭落后产能职工安置专项补助、2020年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中央资金)等支出预算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132.50万元,占4.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86万元,下降43.70%,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场镇清扫保洁支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的综合目标考核奖励支出预算减少。
(7)农林水支出1051.42万元,占39.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33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2019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2019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2022年森林资源管护支出等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8)交通运输支出10.84万元,占0.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第一二季度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36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綦江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员区级工作补贴支出预算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78.43万元,占2.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4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减少。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4.03万元,占2.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0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灾后重建排危除险项目第五批工程款审计结算费、地质灾害灾后重建排危除险项目第六批工程款审计结算费、綦江区2022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等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9.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3.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60万元,下降9.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调出变动、压减人员经费支出预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全体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公用经费246.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7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调出变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4万元,增长63.21%,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2023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市级)-大桥村楠木湾人行桥梁工程、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专项、2023年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綦江区2023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等项目预算收入增加。本年支出2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4万元,增长63.21%,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2023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市级)-大桥村楠木湾人行桥梁工程、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专项、2023年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綦江区2023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等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15万元,下降37.7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3万元,增长11.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工作需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
公务车购置费18.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务出行,包括接待、会议活动等交通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日常运行及维修维护管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34万元,下降56.4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54万元,下降48.8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区级部门及其他单位因工作需要来访的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0万元,下降63.3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2万元,下降46.9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1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27元,车均购置费18万元,车均维护费2.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4万元,下降84.9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6.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略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印刷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4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最大限度实现无纸化办公,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9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359.61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489161
附件下载:
418-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pdf
418-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pdf
418-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_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报表.pdf
418-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