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盛街道社会救助(低保)
一、事项名称:城乡低保
二、办理依据
1.《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2〕第12号);
2.《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渝府办发〔2022〕128号);
3.《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办法》(渝民发〔2023〕3号);
4.《綦江区低保审核确认办理流程》(綦江民发〔2023〕129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各镇(街道)民生服务办公室。
四、申请对象:本区户籍居民。
五、申请条件:符合《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渝府办发〔2022〕128号)规定的条件(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消费支出四个方面),可以按程序申请低保。
六、申请材料
申请对象应当提供的申请资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和手写申请书各一份;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
3.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风险提示函、委托授权书;
4.家庭收入(含子女家庭收入)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结(离)婚证及协议书、判决书、调解书复印件;
6.房屋产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
7.重病、慢病提供两年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半年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及医疗费用结算凭证(或有效发票);
8.在校生证明;
9.有效残疾证复印件;
10.申请人有效银行账号复印件;
11.城乡低保对象权利义务告知书和承诺书;
12.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七、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通过“救助通”小程序提出申请。
2.受理:材料齐备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并出具补正告知书。
3.核查:街道办事处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开展线下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录入“救助通”。符合救助的,在“乡镇审核”中提交转业务系统。
4.评议:街道办事处根据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组织调查,开展群众评议。
5.审核:街道办事处组织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是否纳入保障及保障金额等进行审核确认,并将结果报区民政局备案。
6.公示:街道办事处将不纳入保障的家庭,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并书面告知。将已纳入保障的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等信息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公示。
7.资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按照审核确定的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实际差额计算。从确认同意决定之日的下月起按月发放。
8.动态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进行定期核查。
八、城乡低保标准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70元。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30元。
九、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十一、咨询电话及地址:023-48430946,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龙源街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