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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094780280/2024-00013 | [ 发文字号 ] | 新盛街办〔2024〕11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预测预警;防灾减灾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新盛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4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8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汛前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扎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区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安全检查的通知》(綦水〔2024〕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压实各项责任。各村要把本次汛前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认真抓好。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大小水利工程(重点包括水库、山坪塘、河道、防洪堤、地质灾害点、重要引水渠道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
二、要明确重点,加强巡逻查险。各村要针对往年防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抓好各项水利工程设施的补缺补漏工作,要完善本村的防洪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自查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手电筒、锄头、铁锹、竹竿等),抢险队伍的组建情况,对本次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上报街道农服中心。
三、要科学研判,及时预警预报。各村要加强预警信息传播,及时将各类预警信息转发至村社微信群。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对学生群体在防汛避险、防范溺水方面进行提醒教育。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设置拦河渔具,养殖家禽;禁止弃置、堆放渣土、垃圾等阻碍行洪物体。
四、要严肃纪律,加强值班值守。各村书记、副书记要亲自带班参与防汛度汛全过程,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水利工程,在汛期中值班人员一定要保证通讯畅通,对重大险情要及时上报,不得延误。街道将对责任不明、措施未到位、组织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村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